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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资源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加强上海合作组织青岛峰会期间海底光缆保护的通知

索引号

000019174/2018-00096

海域海岛管理 

发文字号

自然资函[2018]84号

发布机构

自然资源部

生成日期

2018年05月18日

通知

实施日期

废止日期

自然资源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加强上海合作组织青岛峰会期间海底光缆保护的通知

沿海省、自治区、直辖市海洋厅(局)、通信管理局,国家海洋局北海、东海、南海分局,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

  20186月,上海合作组织峰会将在山东省青岛市召开。为确保海底通信光缆安全,切实做好峰会期间的通信保障工作,根据《铺设海底电缆管道管理规定》和《海底电缆管道保护规定》的要求,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上海合作组织青岛峰会是上合组织扩员后的首次峰会,是今年我国重要的主场外交活动,对推动国际和地区合作具有重要意义,各单位要从保障峰会顺利举办的大局出发,从维护我国国际形象的高度,充分认识保护海底光缆的重要性,切实加强对海底光缆保护工作的组织领导,加大宣传力度,加强协调和监督检查,确保海底光缆安全畅通,为峰会的成功举办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二、各省(市)海洋部门会同通信管理、渔业等有关部门及电信企业,尽快成立保护海底光缆工作协调小组,即日起组织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工作,协调和负责途经管辖区域的海底光缆保护工作。各相关单位要加强协调沟通,采取切实有效措施,防止海上渔业等各类开发活动导致海底光缆中断事件发生。

  三、国家海洋局北海、东海、南海分局要根据本通知精神,组织开展专项护缆执法行动,及时排除隐患,依法查处海底通信光缆保护区范围内任何可能破坏海底光缆安全的海上作业,确保通信畅通。

  四、各地区、各单位要根据所管辖海域的实际情况,制定海底光缆突发事故应急协调和处置预案,确保在突发事故情况下,第一时间进行响应和处置。

  五、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等基础电信企业要与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制定海底光缆突发事故应急通信保障预案,通过多重路由、多重节点等网络架构保护措施做好通信保障工作。

                        自然资源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2018年5月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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