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3季度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立案查处、挂牌督办和公开通报土地、矿产违法案件情况
2018年7月至9月,天津、黑龙江、浙江、安徽、福建、湖北、广东、四川、贵州、云南、青海等11个省级国土资源部门共立案查处、挂牌督办和公开通报土地、矿产违法案件55起,其中立案查处7起、挂牌督办25起、公开通报23起。
立案查处的7起案件中,贵州3起,天津、福建、广东、云南各1起;挂牌督办的25起案件中,湖北8起,广东6起,安徽5起,黑龙江、浙江各2起,云南、青海各1起;公开通报的23起案件中,四川23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