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第三次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三次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军事设施建设局:
现将《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实施方案》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已按照《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实施方案》(国土调查办发〔2018〕3号)开展调查的地区,请依本方案,对调查成果予以调整和补充。
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11月19日
名称 |
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 ||
索引号 |
000019174/2018-00397 | 主题 |
自然资源调查监测 |
发文字号 |
国土调查办发〔2018〕18号 | 发布机构 |
自然资源部 |
生成日期 |
2018年11月19日 | 体裁 |
通知 |
实施日期 |
废止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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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第三次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三次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军事设施建设局:
现将《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实施方案》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已按照《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实施方案》(国土调查办发〔2018〕3号)开展调查的地区,请依本方案,对调查成果予以调整和补充。
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11月19日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79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