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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4332号(资源环境类209号)提案答复的函

索引号

000019174/2018-00465

建议提案办理回复 

发文字号

自然资协提复字〔2018〕第11号

发布机构

自然资源部

生成日期

2018年07月11日

实施日期

废止日期

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4332号(资源环境类209号)提案答复的函

黄家培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将贵州省纳入全国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重点省份等建议的提案收悉,经商财政部,现答复如下:

  贵州省地处云贵高原向东部丘陵区的过渡地带,地形切割突出,喀斯特岩溶地层分布广泛,地质条件复杂,地质灾害易发、多发,已查明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共有1万多处,直接威胁120万人和411亿元财产安全,是全国地质灾害最为严重的省份之一。加强贵州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是关系到当地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社会和谐稳定、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

  多年来,国家始终高度重视贵州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2014年至今,中央财政已在特大型地质灾害防治专项项目补助资金中安排10.1亿元,支持贵州省开展了138个特大型地质灾害防治项目,支持贵州省资金约占同期同类资金的四分之一。中央财政每年对贵州省地质灾害防治项目支持,无论在项目数量还是在资金额度上,均居除4个中央财政支持的地质灾害防治综合体系建设重点省外全国首位。这些项目和资金的安排,为消除贵州省地质灾害隐患、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起到了积极作用。

  下一步,我部将结合《全国地质灾害防治“十三五”规划》的实施,继续加大支持力度,指导和帮助贵州省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同时,将继续协调有关部门逐步扩大中央财政支持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重点省份范围,对贵州省按程序申报重点省份予以重点支持。

  感谢您对自然资源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电话:(010)66558311

  自然资源部

  2018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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