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1640号(农业水利类177号)提案答复的函
民革中央:
《关于以“土地整治+”为供给引擎推进我国农业转型升级的提案》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多年来,各地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以土地整治重大工程和示范建设为抓手,以高标准农田建设为重点,大力推进土地整治,取得了积极成效。同时,各地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和自然资源禀赋特点,顺应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要求,推动土地整治与多种要素的跨界融合,土地整治内涵外延不断拓展,实践逐步向纵深推进,形成以“内涵综合、目标综合、手段综合、效益综合”为特点的土地综合整治模式,成为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促进绿色发展、提升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促进农业现代化发展的重要平台和抓手,彰显了“土地整治+”综合效应。
一、开展的有关工作
(一)加强制度设计
一是原国土资源部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中央有关要求,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联合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了《关于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做好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用地保障的通知》,为农村三产融合发展提供用地保障。同时,积极鼓励盘活农村零星分散存量建设用地支持农业设施和休闲设施等建设,利用收储农村闲置建设用地发展农村新产业新业态,满足农村各类新产业新业态项目的用地需求,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二是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7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扎实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意见》,对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和资金统筹、加大投资力度、积极创新投融资模式、强化项目资金管理和监督检查等提出了明确要求。三是2016年5月,国务院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明确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国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的行动纲领,发布以来取得积极进展,土壤环境风险管控得到强化。
(二)加大资金投入力度
一是“十三五”以来,顺应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转列为一般公共预算改革,原国土资源部会同财政部调整预算渠道,设立土地整治工作专项,完善资金分配方案,加大土地整治和高标准农田建设支持力度,下达土地整治和高标准农田建设补助资金435.16亿元。二是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全国新增1000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田间工程建设,亩均中央投资补助1200元左右,占国家确定的投资标准(每亩1500元)的80%。三是2016年以来,中央财政安排40亿元资金,在东北地区开展耕地轮作休耕试点1500万亩;在河北地下水漏斗区、湖南重金属污染区、西南西北生态严重退化地区开展休耕试点316万亩。
(三)强化基础工作
一是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经国务院批准印发实施了《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总体方案》,计划于2018年底前查明农用地土壤污染的面积、分布及其对农产品质量的影响,为下一步加强农用地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和推进我国农业转型升级奠定重要基础。截止2017年底,已完成农用地详查点位布设工作(共约56万个),采集样品20余万份,占样品总量的29%。二是不断完善农用地分类管理的标准规范。生态环境部近期将印发《土壤环境质量农用地风险管控标准》,遵循风险管控的思路,充分考虑我国土壤环境的特点和土壤污染的基本特征,以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为主要目标,兼顾保护农作物生长和土壤生态的需要,分别制定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以及监测、实施和监督要求,适用于耕地土壤污染风险筛查和分类。三是推动建立健全高标准农田建设建后管护长效机制。要求高标准农田建设竣工验收后,要及时移交使用人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做好登记造册,明确管护到位。强化用途管控,及时将建成的高标准农田划为永久基本农田,实行特殊保护。建成后的高标准农田优先用于重要农产品特别是粮食种植,防止高标准农田非农化。把建后管护机制落实情况纳入高标准农田建设考核范围。
二、“土地整治+”综合效应不断提升
通过综合运用规划引领、资金支持、管理提升等有效措施,土地整治制度架构、技术标准日趋完善,内涵外延不断拓展,综合效应不断凸显。
(一)实施“土地整治+高标准农田”,提升耕地产能。据统计,截至2017年底,全国累计建成高标准农田4.8亿亩,新增耕地2400多万亩,整治后的耕地质量平均提高1—2个等别,农田产出率普遍提高10%—20%,新增粮食产能约440亿公斤,连续多年粮食产量保持在1.2万亿斤以上,为实现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落实藏粮于地战略、助推扶贫攻坚、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实现城乡融合发展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二)实施“土地整治+健康土地”,筑牢食品安全基础。总体上看,我国耕地土壤污染形势不容乐观,局部地区农产品镉超标问题较为突出,耕地重金属污染地区主要集中在长三角珠三角等经济发达地区、中南西南重金属矿区、东北等老工业基地、南方酸性水稻土区、大中城市郊区和一些高投入农业集约化生产基地。高风险农作物主要是水稻以及蔬菜、菌类等少数食用类经济作物。近年来,有关部门积极推进耕地土壤污染防治工作,一是印发了一系列土壤污染防治相关的文件,统筹推进耕地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加强技术指导,明确责任分工。二是在江苏、河南、湖南三省启动耕地类别划分试点,加强耕地分类管理。三是以全国农产品产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普查结果为基础,补充检测农产品,根据土壤——农产品协同监测结果,制订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实施方案,推进特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的划分。四是加强农产品产地土壤环境监测预警,在全国布设15.2万个国控普查对照点和4万个国控例行监测点,部署建立农产品产地土壤环境质量长期国控监测网。监测点覆盖全国主要土壤类型、产粮大县、主要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重点在水稻、小麦、玉米、马铃薯、蔬菜等主产区和风险区域,制度化开展耕地土壤和农产品质量状况协同监测,形成长期连续稳定的农产品产地土壤环境监测数据。
(三)实施“土地整治+土地流转”,推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土地流转和适度规模经营是发展现代农业的必由之路。2017年,经国务院同意,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原国土资源部等7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扎实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意见》明确提出,积极支持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和农业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建设高标准农田,优先将新型经营主体经营的土地纳入规划范围和年度建设计划,增加资金投入,充实建设内容,实行连片治理,推进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和机械化生产,提高土地产出率,促进土地有序流转和适度规模经营。近年来,各地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引导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土地适度规模经营取得积极进展,实现了集中连片种植和集约化经营,节约了生产成本,促进了农业发展和农民增收。据统计,截至2017年6月底,全国家庭承包耕地流转面积达到4.97亿亩,占家庭承包经营耕地总面积36.5%;全国经营规模50亩以上的农户数达到376.2万户,经营面积超过3.7亿亩,户均经营面积100余亩。
(四)实施“土地整治+生态农艺”,推进耕地休养生息。国家高度重视耕地休养生息,有关部门采取有效措施,扎实推进耕地轮作休耕制度试点。一是在东北地区和河北地下水漏斗区、湖南重金属污染区、西南西北生态严重退化地区开展试点工作,基本建立了轮作休耕制度政策框架,形成了成熟适用的技术模式,初步构建了基于卫星遥感、大数据、云计算等信息技术的“天空地”一体化监督手段,促进了试点地区的农业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二是自2015年以来,中央财政每年安排5亿元专项资金,在东北四省(区)选择17个县(市、区、旗)开展东北黑土地保护利用试点,围绕增施有机肥、控制土壤侵蚀、耕作层深松耕、科学施肥灌溉、调整优化结构等5大核心措施,推广一批“可推广、可复制、能落地、接地气”的黑土保护综合技术模式,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三是农业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6部门2017年组织印发《东北黑土地保护规划纲要(2017—2030年)》,提出力争到2030年实施黑土地保护面积2.5亿亩,通过土壤改良、地力培肥和治理修复,有效遏制黑土地退化,持续提升黑土耕地质量,改善黑土区生态环境。四是落实农业面源污染突出问题治理总体规划,在东北四省区安排1.5亿元,选择6个县开展东北黑土保护工程项目试点。
下一步,我部将以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部署,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立足新的职责定位,会同有关部门大力推进国土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助推乡村振兴战略落地、实现“两个一百年”伟大目标提供有力支撑。
感谢对自然资源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电话:(010)66558177
自然资源部
2018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