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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质灾害评估、勘查、设计资质乙级升甲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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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19174/2019-00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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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自然资源部

生成日期

2019年03月20日

其他

实施日期

废止日期

地质灾害评估、勘查、设计资质乙级升甲级

    网名:周 先生/女士
    身份证号:620 **************
    邮箱:625* @*****
    电话:189 ******
    通讯地址:甘肃省 ************


    咨询:您好,我单位有地质灾害评估、勘查、设计资质乙级资质,现在想将3个资质升甲级,已错过2月的受理时间,请问下次的受理时间是在什么时候?谢谢。

    回复:您好!根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单位资质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29号)第十四条、《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施工单位资质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30号)第十三条规定,申请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勘查、设计资质的单位,应当在审批机关公告确定的受理时限内向审批机关提出申请,我部受理地质灾害防治单位危险性评估、勘查、设计甲级资质申请具体时间与安排通过自然资源部门户网站公告,请您关注自然资源部门户网站公告栏目。 (地质勘查管理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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