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矿山企业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和土地复垦遇到高速公路修建将如何履行相应义务
网名:东 先生/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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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县级发证小型露天矿山,开采建筑用石料灰岩。2015年一直处于停产状态,2017年底采矿许可证到期,不再延续。现有高速公路即将修建,并占压企业全部矿区范围,如此情况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及土地复垦义务如何履行?
回复:你好!您所提问题,因涉及矿山地质环境保证金和土地复垦费用处置问题,其管理权限均在当地,请按照采矿权发证权限咨询具相应审批权的当地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