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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资源部关于取消一批证明事项的公告

索引号

000019174/2019-0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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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公告2019年第23号

发布机构

自然资源部

生成日期

2019年05月14日

公告

实施日期

废止日期

自然资源部关于取消一批证明事项的公告

  为了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减证便民、优化服务的决策部署,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证明事项清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8〕47号)有关要求,现将自然资源部决定取消的14项证明事项(见附件)予以公布,自公告之日起停止执行。取消的证明事项涉及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按程序修改,另行发布。

  附件:1.部门规章设定的证明事项取消目录

  2.规范性文件设定的证明事项取消目录

  自然资源部

  2019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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