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8757号建议的答复
李明伟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动吉林省白城市与浙江省嘉兴市开展耕地占补平衡和增减挂钩节余指标交易的建议》收悉,我部会同吉林省政府、浙江省政府、财政部进行了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允许吉林白城与浙江嘉兴两市自行实行耕地占补平衡问题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的意见》关于“探索补充耕地国家统筹”、《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关于“改进耕地占补平衡管理办法,建立高标准农田建设等新增耕地指标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省域调剂机制,将所得收益通过支出预算全部用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支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要求,2018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跨省域补充耕地国家统筹管理办法》(国办发〔2018〕16号),对补充耕地国家统筹的范围、条件、程序、资金缴纳标准及收支使用等作出了具体规定。其中明确,资源环境条件严重约束、补充耕地能力严重不足的省,对于实施重大建设项目的补充耕地缺口,可由省级人民政府向国务院申请国家统筹补充;耕地资源丰富的省份,可由省级人民政府向国务院申请承担统筹补充耕地任务。因此,跨省域补充耕地由国家统一组织实施,不允许省际间自行交易。对于吉林省白城市符合国家统筹补充耕地条件的新增耕地项目,可由吉林省人民政府向国务院申请承担国家统筹补充耕地任务。
目前,吉林省已向国务院提出承担统筹补充耕地任务申请,涉及白城市补充耕地项目;浙江省已向国务院申请14个重大建设项目由国家统筹补充耕地。按照规定,我部会同财政部已基本完成审核、拟报国务院批准,对于符合范围条件的,将纳入统筹范围。通过跨省域统筹耕地占用和补充,发挥资源丰富地区和经济发达地区资源、资金互补优势,助推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
二、关于允许吉林白城与浙江嘉兴流转交易增减挂钩节余指标问题
为进一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攻克深度贫困堡垒的要求,调动经济发达地区将部分土地增值收益用到深度贫困地区支持脱贫攻坚,2017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支持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的实施意见》,提出“探索‘三区三州’及深度贫困县增减挂钩节余指标在东西部扶贫协作和对口支援框架内开展交易”。
为落实中央要求,原国土资源部深入调查深度贫困地区近年来易地扶贫搬迁用地需求、拆旧复垦潜力,以及帮扶地区近年来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土地出让收入和财政收入等情况,对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省域调剂的供需状况进行了分析。调查分析显示,节余指标跨省域调剂的供需不平衡,深度贫困地区可复垦调出的节余指标远远多于帮扶地区可购买的指标数量。另外,由于深度贫困地区范围较大,按照国家东西部扶贫协作和对口支援框架,约三分之一的深度贫困县没有对口帮扶地区,且帮扶地区的财力差异也较大。如果由深度贫困地区自行与帮扶地区定向交易,则部分地方享受不到政策红利,不符合中央提出的关于到2020年共同脱贫的要求。
针对上述情况,2018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省域调剂管理办法》(国办发〔2018〕16号), 明确“三区三州”及其他深度贫困县增减挂钩节余指标由国家统筹跨省域调剂使用,国家统一下达调剂任务,统一确定调剂价格标准,统一资金收取和支出,实现东西部调剂资金的整体平衡。2018年国家下达吉林省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省域调剂任务0.13万亩,涉及调剂资金5.2亿元;2019年国家延续2018年的做法,对各有关省份调剂任务进行了安排,待国务院同意后将下达地方实施,吉林省白城市可按照国家有关部署开展相关工作,为脱贫攻坚提供有力支持。
感谢您对我部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自然资源部
2019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