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7729号建议的答复
雷应敏、李杰云、吴炜、周异决、农融、陈建军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支持广西来宾市本级化解政府债务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的意见》和《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明确,改进耕地占补平衡管理,建立高标准农田建设等新增耕地指标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省域调剂机制,将所得收益通过支出预算全部用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支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贯彻落实中央要求,我部会同有关部门研究起草了《跨省域补充耕地国家统筹管理办法》,报经国务院同意后,以国办名义印发(国办发〔2018〕16号,以下简称《办法》),明确了补充耕地国家统筹的范围、条件、程序、资金缴纳标准及收支使用等。其中规定,耕地资源丰富省份可由省级人民政府向国务院申请承担国家统筹补充耕地任务。
落实《办法》分工要求,我部进一步印发了《自然资源部关于实施跨省域补充耕地国家统筹有关问题的通知》(自然资规〔2018〕2号),细化了跨省域补充耕地国家统筹的具体操作意见,明确了承担国家统筹补充耕地任务的申报要求。
对于广西来宾市符合国家统筹补充耕地条件的新增耕地项目,可由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综合考虑本行政区域内耕地资源情况,向国务院申请承担国家统筹补充耕地任务。我部将会同有关部门认真研究,根据跨省域补充耕地指标需求情况,对于符合条件范围的,支持纳入统筹补充耕地范围。
感谢你们对我部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自然资源部
2019年6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