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6589号建议的答复
吴群刚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适当延长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工作完成时限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是我国发展进入新时代的一次极其重要的基础国情国力调查。为满足生态文明建设和自然资源管理的需要,经国务院同意,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调整为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以下简称“三调”),并根据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调整调查的内容和要求。开展“三调”工作,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实现山水林田湖草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的重要前提,是实现自然资源管理信息化,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目前,制定国土空间规划,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市开发边界三条界线,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等各项工作,均对“三调”成果提出了十分迫切的需求。
为确保“三调”按期保质保量完成,各级“三调”协调指导机构采取多种有效措施,全面推进各项工作:一是加强培训。国家、省两级共组织“三调”技术培训300多次,培训技术人员8万余人,形成了一支训练有素的调查队伍。二是严管质量。普遍采用亚米级卫星遥感影像生产调查底图,研发应用“互联网+”核查平台,建立了监理和责任追究制度,通过事前、事中、事后多种监管手段保障调查成果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三是合力推进。为确保工作进度,各级“三调”协调指导机构通力协作,从经费保障、队伍管理、加快进度、保证质量等方面采取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举措,积极协调解决经费、人员不足等问题,高质高效地推动“三调”工作。
按照《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实施方案》,2019年5月31日前,全面完成县级调查工作及省级检查工作;2019年8月31日前,全面完成国家级核查、数据库入库工作;以2019年12月31日为调查标准时点开展统一时点变更。对于您提出的部分地区因一些具体困难,无法按时完成任务,希望适当调整“三调”完成时限的建议,我们将与各地“三调”协调指导机构加强联系沟通、通力协作,共同研究解决困难的具体措施,既坚持“时间服从质量”,又积极稳妥推进。目前,我们已经作出微调,即:不搞一次性报送市县级成果,完成一个报送一个,各地陆续完成第一轮呈报的时间初步延长1个月,既给各地增加了调查时间,又为国家级核查启动争取了时间,没有完成市县级调查的继续调查,完成了市县级调查而没有完成省级核查的继续核查,完成省级核查的即可进行国家级核查,各级同步开展工作,不窝工,有利于提高效率。后期,我们还将根据各地实际,及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三调”成果质量,及时提供各级规划等工作应用。
感谢您对“三调”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自然资源部
2019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