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资源部关于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新疆油田分公司昌吉油田吉17井区等13个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通过审查的公告
根据《土地复垦条例》《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等有关规定,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新疆油田分公司昌吉油田吉17井区等13个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通过审查,现予公告。
自然资源部
2019年11月20日
名称 |
自然资源部关于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新疆油田分公司昌吉油田吉17井区等13个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通过审查的公告 | ||
索引号 |
000019174/2019-00827 | 主题 |
国土空间生态修复 |
发文字号 |
发布机构 |
自然资源部 | |
生成日期 |
2019年11月20日 | 体裁 |
公告 |
实施日期 |
废止日期 |
根据《土地复垦条例》《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等有关规定,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新疆油田分公司昌吉油田吉17井区等13个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通过审查,现予公告。
自然资源部
2019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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