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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资源部关于将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港油田分公司等矿山纳入全国绿色矿山名录的公告

索引号

000019174/2020- 00022

矿产资源保护监督 

发文字号

2020年 第3号

发布机构

自然资源部

生成日期

2020年01月08日

公告

实施日期

废止日期

自然资源部关于将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港油田分公司等矿山纳入全国绿色矿山名录的公告

  为推动矿业绿色发展,加快绿色矿山建设,按照《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度绿色矿山遴选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19〕965号)要求,在企业自评、第三方评估、省级推荐基础上,经实地抽查、材料审核和社会公示,共有555家矿山通过遴选,现与398家原国家级绿色矿山试点单位,一并纳入全国绿色矿山名录,接受社会监督。

  特此公告。

自然资源部

2020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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