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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资源部关于矿业权申请资料实行互联网远程申报的公告

索引号

000019174/2020- 00081

矿业权管理 

发文字号

2020年第10号

发布机构

自然资源部

生成日期

2020年02月26日

公告

实施日期

废止日期

自然资源部关于矿业权申请资料实行互联网远程申报的公告

  为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效率,降低相对人办事成本,现就自然资源部登记矿业权的申请资料报送方式公告如下:
  一、自2020年3月1日起,对由自然资源部登记的矿业权,申请人通过远程申报系统(http://kyqsb.mnr.gov.cn)提交申请资料(含补正资料)的电子文档,无需同步提交纸质文档。
  二、申请人在领取勘查许可证或采矿许可证(含划定矿区范围、注销通知书)时,提交申请资料(含补正资料)相应的纸质文档,并与之前提交的电子文档保持一致。
  三、申请人提交的申请资料电子文档与纸质文档,应符合自然资源部门户网站发布的审批事项服务指南的有关要求。
  政务大厅咨询电话:4000996938
  
自然资源部
  2020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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