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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地质灾害施工资质延期咨询

索引号

000019174/2020- 00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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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自然资源部

生成日期

2020年03月19日

其他

实施日期

废止日期

关于地质灾害施工资质延期咨询

    网名:尚 先生/女士
    身份证号:130 **************
    邮箱:124* @*****
    电话:138 ******
    通讯地址:北京市 ************


    咨询:你好,地质灾害施工资质延期按以往惯例是在资质到期前60-70天提交延期材料(2019年第11号公告)。现在疫情防控期间,是否继续执行“有效期届满三个月前,向原审批机关提出延期申请”?2020年6月9日到期的资质是否必须在2020年3月9日前提交?

    回复:您好!地质灾害防治单位甲级资质申请于2019年4月已全面实现网上申报,申请单位按照要求在网上提交申请材料即可。考虑疫情防控对部分单位复工的影响,对于资质证书于2020年6月到期需延续的资质单位,在证书有效期到期前都可以提交申请。(地质勘查管理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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