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资源部 民政部关于公布我国南海部分岛礁和海底地理实体标准名称的公告
为进一步规范有关地名的使用,现将我国南海部分岛礁和海底地理实体的标准名称予以公布。中国地名委员会1983年4月受权公布的《我国南海诸岛部分标准地名》继续有效,请社会各界规范使用已公布的标准名称。
一、岛礁标准名称
二、海底地理实体标准名称
自然资源部 民政部
2020年4月19日
名称 |
自然资源部 民政部关于公布我国南海部分岛礁和海底地理实体标准名称的公告 | ||
索引号 |
000019174/2020- 00185 | 主题 |
海洋权益 |
发文字号 |
发布机构 |
自然资源部 | |
生成日期 |
2020年04月19日 | 体裁 |
公告 |
实施日期 |
废止日期 |
为进一步规范有关地名的使用,现将我国南海部分岛礁和海底地理实体的标准名称予以公布。中国地名委员会1983年4月受权公布的《我国南海诸岛部分标准地名》继续有效,请社会各界规范使用已公布的标准名称。
一、岛礁标准名称
二、海底地理实体标准名称
自然资源部 民政部
2020年4月19日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79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