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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2336号建议的答复

索引号

000019174/2020- 00603

建议提案办理回复 

发文字号

自然资人议复字〔2020〕082号

发布机构

自然资源部

生成日期

2020年09月09日

其他

实施日期

废止日期

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2336号建议的答复

罗萍等5名代表:
  感谢各位代表对自然资源管理和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的关心支持。各位在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对红河哈尼梯田世界文化遗产保护利用工作给予支持的建议》,经认真研究,现就“恳请自然资源部将红河哈尼梯田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纳入中央重点生态保护修复资金项目储备库,给予政策资金支持”的建议答复如下:
  一是今年6月,我部联合发展改革委印发了《全国重要生态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总体规划(2021-2035年》,其中布局了长江重点生态区(含川滇生态屏障)生态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下一步,我部将按照有关规划支持云南开展相关地区生态工程。
  二是2016年以来,我部和财政部、生态环境部支持24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实施了25个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试点。其中云南抚仙湖被纳入第二批工程试点,中央财政累计下达基础奖补资金20亿元。目前正在总结上述试点工作经验和不足,努力改进和完善工作。
  三是我部办公厅和财政部办公厅印发了《中央重点生态保护修复资金项目储备库入库指南(2020年)》(自然资办函〔2020〕1209号),我部支持云南省相关部门按照入库指南通知有关要求,结合地方财力情况,合理筹划项目,将红河相关区域生态保护修复纳入项目储备,做好项目入库各项准备工作。
  联系单位及电话:自然资源部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司(010)66557222
  自然资源部
  2020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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