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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2809号建议的答复

索引号

000019174/2020- 00606

建议提案办理回复 

发文字号

自然资人议复字〔2020〕102号

发布机构

自然资源部

生成日期

2020年09月10日

其他

实施日期

废止日期

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2809号建议的答复

姚顺武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建议》收悉。经商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应急管理部,现答复如下:
  一、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十分重要
  我国地质条件复杂,构造与地震活动强烈,降雨时空分布不均,导致地质灾害隐患多,分布广,灾情重,风险大,是世界上地质灾害最严重、受威胁人口最多的国家之一。截至2019年底,全国共查明地质灾害隐患点26.4万余处,对1355万人生命安全和5081亿元财产安全构成潜在威胁。2011年以来,我国共发生突发性地质灾害约9.1万起,造成3100余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383.4亿元。加大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力度,统筹做好防灾减灾救灾各项工作,不仅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也是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任务。
  二、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党中央、国务院始终高度重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党的十八大以来,防治工作力度不断加大,中央财政先后投入340亿元、地方各级政府累计投入594亿元用于地质灾害防治,初步建立了以调查评价、监测预警、综合治理和应急处置为核心的综合防治体系,地质灾害防治取得明显成效。“十三五”以来,全国共成功避让地质灾害约1万余起,避免可能造成的人员伤亡44.4万人,避免直接经济损失96.8亿元。经工程治理和搬迁避让,受威胁人数减少434万。
  三、我部将会同有关部门继续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近年来,我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取得长足进步,但仍存在调查评价覆盖面不够、精度不足,隐患识别能力不强、监测手段落后、预报预警精准度差、防治领域科技进步迟缓等问题。我部将会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应急管理部等有关部门采取有效措施,提升地质灾害防治能力,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一是中央财政将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结合财力等情况,继续通过现有资金渠道支持地质灾害多发地区开展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二是加快修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家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拟对地质灾害灾情、险情标准进行调整。三是加紧编制《全国地质灾害防治“十四五”规划》,以科技支撑为引领,做好隐患早期识别、调查评价、综合治理,滑坡体监测预警仪的研发、试用、示范等工作,提升地质灾害防治科技水平。四是深化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5G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在地质灾害防治中的应用,加快关键技术突破与创新应用,提升地质灾害监测预警精准度和时效性。五是大力推动地质灾害应急响应与救援指挥决策平台建设和应急救援能力建设,为全国地质灾害防御、应急救援处置提供有力政策和技术支撑。
  感谢您对自然资源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单位及电话:自然资源部地质勘查管理司
  (010)66558283
  自然资源部
  2020年9月 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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