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3289号建议的答复
吉克石乌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让土地增减挂红利更多惠及人民群众的建议》收悉,经商国务院扶贫办,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跨省域调剂节余指标价格
为了集中力量帮扶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2018年3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省域调剂管理办法》(国办发〔2018〕16号,以下简称《办法》), 明确“三区三州”及其他深度贫困县增减挂钩节余指标由国家统筹跨省域调剂使用,即国家统一下达调剂任务,统一确定调剂价格标准,统一资金收取和支出,实现东西部调剂资金的整体平衡。为了体现政策的公平性和合理性,《办法》在确定节余指标调剂价格标准中充分考虑深度贫困地区实际,开展了广泛调查研究。根据近年来中西部地区节余指标省域内流转的平均成交价格,《办法》确定了调出价格标准,复垦为一般耕地和其他农用地的,每亩为30万元;对部分有条件复垦为高标准农田的,适当提高价格标准,每亩为40万元,可以满足中西部地区拆旧复垦安置的需求,且有结余。
二、关于跨省域调剂政策延续
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省域调剂政策是党中央、国务院为支持“三区三州”和深度贫困地区打赢脱贫攻坚战,采取的一项超常规的针对性支持政策,《办法》明确政策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调剂任务在2018和2019年分两批下达,根据有关省份深度贫困县数量、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易地扶贫搬迁任务、人均财政收入等情况,经综合测算,并报经国务院批准后下达有关省(区、市)实施。目前,国家确定的调剂任务已完成。另外,基于帮扶省份2019年超额申请的调剂资金,在2020年增加了一批调剂任务分配到深度贫困地区所在省份,目前也已下达实施。
从政策实施情况看,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省域调剂,优化了城乡土地资源配置,促进了节约集约用地,为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提供了强有力的资金支持。下一步,为了支持深度贫困地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我部将积极与国务院扶贫办等有关部门协商,研究完善2021年之后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省域调剂政策,进一步支持深度贫困地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
感谢您对自然资源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单位及电话:自然资源部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司 (010)66557363
自然资源部
2020年8月 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