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0890号(资源环境类084号)提案答复的函
王建明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地质遗迹保护与开发利用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地质遗迹是地球漫长演化过程中的典型地质现象,是自然生态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和载体,是珍贵的不可再生资源,对自然科学研究具有重要价值。因此,自然资源部及财政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等部门都一直非常重视地质遗迹保护和开发利用工作。
一是关于制定《地质遗迹保护条例》的建议。我们将认真研究,开展相关前期准备和政策调研工作,通过设立自然保护区、国家和省级地质公园等有效举措对地质遗迹实施有效保护。
二是关于强化地质遗迹调查评价的建议。2008-2018年,由中国地质调查局组织开展了以省级行政区为单元的全国地质遗迹摸底调查,建立了全国重要地质遗迹数据库,形成了地质遗迹调查评价技术标准体系。目前已完成全国首轮地质遗迹调查工作,正在开展典型地质遗迹和不同类型典型地区集中分布区详细调查和专题研究工作,完善全国地质遗迹信息平台,即将开展重大工程建设项目前期地质遗迹调查评估机制的相关政策研究。
三是关于加强地质遗迹监测保护的建议。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将按照《关于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的指导意见》要求,做好相关地质遗迹保护工作,加强监测监督、健全法律法规、提升科技支撑、强化国际交流。中国地质调查局也在积极组织开展地质遗迹成因演化规律的研究,探索科学保护监测措施,通过科普宣传教育活动,提升公众认知,引导社会形成地质遗迹保护理念。
四是关于大力推动资源转化的建议。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在保护的前提下,适度开展生态教育、自然体验、生态旅游等活动,不断提高地质遗迹开发利用水平。中国地质调查局依托地质遗迹资源禀赋,积极促进地质文化与乡村文化融合,创新开展地质文化村建设,支撑乡村振兴战略实施。
五是关于加大地质科技投入的建议。中央财政高度重视并大力支持地质领域科学研究和科技创新工作。一方面通过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对符合条件的地质领域相关科研活动进行支持,承担项目的相关科研单位可以开展协同创新、联合攻关。另一方面通过基本运行经费、基本科研业务费、中央级科学事业单位修缮购置专项资金、国家重点实验室专项经费等,加大对地质领域中央级科研院所、国家重点实验室稳定支持力度,支持其改善科研基础条件自主开展研究等。
作为地球漫长地史演化的痕迹,地质遗迹具有重大的科学研究价值,是获取科学数据开展野外研究的重要场地。野外科学观测站是野外观测、开展高水平研究工作的重要平台,因此自然资源部正积极推进以地质遗迹为基础的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建设工作。同时,对具有科普、研学价值的地质遗迹,进行科普基础设施建设,开展特色科普活动,逐步建设自然资源科普教育基地。
感谢您对地质遗迹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自然资源部
2020年8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