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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资源部关于做好近期国土空间规划有关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000019174/2020- 01092

国土空间规划 

发文字号

自然资发〔2020〕183号

发布机构

自然资源部

生成日期

2020年11月24日

通知

实施日期

废止日期

自然资源部关于做好近期国土空间规划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自然资源局,部机关各司局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依照《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等有关法规,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新的国土空间规划批准生效前,为落实国家发展战略,保障“十四五”近期重大基础设施和民生保障项目、重大产业项目建设用地需求(区、市)可按照2019年国家下达的新增建设用地计划的50%预支建设用地规模。

  二、新增城镇建设用地原则上应布局在报批的城镇开发边界内,并符合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三条控制线”等空间管控要求。

  三、《全国国土空间规划纲要》经批准后,将尽快明确各省(区、市)到2035年建设用地规模。各地要抓紧统筹推进省以下各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确保2021年三季度前基本完成县级以上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报批工作。

  自然资源部    

  2020年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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