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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资源部关于浙江省安吉县深入践行“两山”理念推进自然资源综合改革试点的批复

索引号

000019174/2021- 00020

其他 

发文字号

自然资函〔2020〕1048号

发布机构

自然资源部

生成日期

2020年12月29日

批复

实施日期

废止日期

自然资源部关于浙江省安吉县深入践行“两山”理念推进自然资源综合改革试点的批复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

  你厅《关于恳请批准我省安吉县深入践行“两山”理念推进自然资源综合改革试点的请示》(浙自然资〔2020〕58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厅提出的《浙江省安吉县深入践行“两山”理念推进自然资源综合改革试点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请你厅尽快印发《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

  二、试点地区、各有关单位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是一个生命共同体,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落实《方案》各项重点任务,以高质量的国土空间规划引领“两山”实践,以最严格的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推进“两山”转化,以市场化的要素配置激活“两山”转化,以高水平的生态保护修复夯实“两山”基础,以空间治理现代化体制机制保障“两山”实践,探索“两山”转化的“安吉路径”,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更多的实践经验,力争把安吉打造成全国“两山”理论发展的标杆和生态文明建设的示范区。

  三、请浙江省自然资源厅积极支持试点地区改革探索,加强统筹协调,做好保障工作。安吉县要履行主体责任,勇于改革担当,深入实践探索,认真实施《方案》,及时总结评估,遇有重大问题向自然资源部报告。自然资源部各有关司局要加强对试点的工作指导、政策支持和跟踪监督,协调解决试点中的困难和问题,为改革营造良好环境。

 

自然资源部

2020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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