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网
检索 高级检索

国家发展改革委 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海水淡化利用发展行动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

索引号

000019174/2021-00003

海洋战略规划与经济 

发文字号

发改环资〔2021〕711号

发布机构

部委联合发文

生成日期

2021年05月24日

通知

实施日期

废止日期

国家发展改革委 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海水淡化利用发展行动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山东省海洋局、上海市海洋局、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广西壮族自治区海洋局、青岛市海洋发展局、厦门市海洋发展局:

  为推动海水淡化产业高质量发展,促进海水淡化规模化利用,国家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部联合有关部门组织编制了《海水淡化利用发展行动计划(2021—2025年)》。现予印发,请各地区、各有关部门根据本行动计划要求,加强协调,压实责任,细化目标,扎实推进,确保各项任务落实。
国家发展改革委  自然资源部
2021年5月24日

    【字号:      】  【打印】 【仅内容打印】 【关闭】  【下载】     分享到       

    网站地图 - 关于本站 - 使用帮助 - 联系我们 - 网站调查 主办: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承办:自然资源部信息中心版权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 政府网站标识码:bm16000001京ICP备18044900号-1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799号


    建议使用IE9.0以上浏览器或兼容浏览器,分辨率1280*7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