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利证书首页依据法律已经失效
网名:梁 先生/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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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本人于2021年2月8日领取不动产权利证书时候发现首页表述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等法律”但是,根据2021年1月1日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之1260条规定,物权法已经于民法典生效时同时废止。
请对不动产权利证书首页上的表述予以订正。
回复:您好!《自然资源部关于做好不动产抵押登记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1】54号)已将不动产权证书和不动产登记证明的法律依据修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感谢对不动产登记工作的理解和支持!(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