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0206号(资源环境类024号)提案答复的函
九三学社中央: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快解决稀土行业突出环境问题的提案》收悉。提案对推动稀土行业污染防治工作有很大意义。我部会同科技部、生态环境部等部门认真研究,现就提案提出的相关建议答复如下。
一、关于强化生态环保意识,确保矿山开发污染风险可控
为强化对稀土冶炼项目的污染控制,生态环境部印发了《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稀有稀土金属冶炼》(HJ1125-2020),进一步规范稀土冶炼项目排污许可核发工作,强化对稀土冶炼项目污染控制;积极配合开展相关先进工业技术研究,指导行业绿色发展;加快研究制定稀土采选项目环评导则和加强排污许可执法监管指导意见,强化稀土行业生态环境监管。
下一步,生态环境部将重点做好加快出台稀土采选项目环评导则和加强排污许可执法监管指导意见,为规范稀土行业环境管理提供政策指导;组织开展排污许可事中事后监管、排污许可专项检查,督促稀土冶炼企业全面落实环保主体责任。
二、关于推进产业结构调整,环保升级驱动行业高质量发展
稀土是我国优势资源,《矿产资源法》及其配套法规中明确,稀土是保护性开采特定矿种。自然资源部等部门将稀土作为国家层面重点管理和保护的对象, 实行开采总量控制,引导稀土资源有序开发。一是我部积极推动并配合国家发展改革委适度调整稀土产业政策。持续推进稀土资源开发整合,积极支持大型稀土企业集团整合重组,推进稀土资源优化配置,进一步提高稀土资源开发的规模化、集约化程度,稀土矿山“多、小、散、乱”的局面得到明显改观。二是我部配合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生态环境部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关于稀土产业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相关部门围绕我国中重稀土资源绿色开采与安全保障等问题,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提出了有关取代技术,从源头消除放射性废渣和氨氮污染以及浸矿液无组织渗流问题,实现我国中重稀土资源绿色开发水平的有效提升。
下一步,我部将继续配合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做好中重稀土资源绿色开采核心技术攻关,加快推进新技术开发与规模化试验,在有色金属行业绿色矿山建设规范的基础上,鼓励行业协会结合稀土矿山开发特点,制定稀土行业绿色矿山建设标准,同时发挥现有稀土绿色矿山示范引领作用,带动其他稀土生产矿山升级改造。
三、关于加大科技攻关,以科技创新解决行业环保技术难题
科技部等有关部门高度重视稀土行业的污染防治科技工作。“十三五”期间,科技部通过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场地土壤污染成因与治理技术”重点专项,部署“离子型稀土矿浸矿场地土壤污染控制及生态功能恢复技术”“浸矿场地残留浸矿剂高效淋洗材料、技术与装备”等项目,投入经费4697万元,围绕稀土行业浸矿场地土壤污染修复治理、稀土行业废水处理和矿区生态恢复等关键问题,开展浸矿场地残留稀土母液污染扩散控制与治理、稀土矿区土壤污染控制及生态功能恢复等技术研发与工程示范,为离子型稀土矿区场地污染控制和安全增值利用提供技术支撑。在“固废资源化”重点专项部署“赣南离子型稀土资源基地典型固废循环利用集成示范”项目,投入经费4836万元,针对稀土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过程固废产生量大、资源利用率低、生态环境影响严重等问题,开展多源稀土基固废资源环境属性及循环利用全过程污染防控、多源钕铁硼废料等稀土基固废有价组分分离回收和协同利用等技术研究。同时,在“深地资源勘查开采”重点专项设立“离子吸附型稀土资源高效绿色开发与生态修复一体化技术”等研究任务,投入经费3918万元,进一步支撑赣州等稀土矿区的生态保护修复工作。
下一步,科技部将通过“十四五”重点研发计划“循环经济关键技术与装备”“长江黄河等重点流域水资源与水环境综合治理”重点专项,进一步加强高盐度废水处理和工业固废综合利用与协同处置技术等方面的研发,着力解决行业环保技术“卡脖子”难题,为解决稀土行业突出环境问题提供支撑。
感谢你们对稀土行业环境问题的关注和支持。
自然资源部
2021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