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2784号建议的答复
胡桂花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国土空间规划编制进程的建议》收悉。我们十分赞同加快推进永久基本农田调整补划、科学合理规划和加快建设城市配套设施等建议,这些建议事项也是当前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的重中之重。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完成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
目前,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以下简称“三调”)工作已基本完成,以2019年12月31日为标准时点,全面查清了我国陆地国土的利用现状,成果已上报党中央、国务院审议通过。
二、加快推进永久基本农田核实整改补足工作
2019年1月,自然资源部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的通知》(自然资规〔2019〕1号),提出全面开展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核实工作,要求各地充分运用卫星遥感和信息化技术手段,以2017年度土地变更调查、地理国情监测、耕地质量调查监测与评价等成果为基础,结合“三调”、自然资源督察、土地资源全天候遥感监测、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专项检查、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划定等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组织对本省(区、市)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进行全面核实,找准划定不实、违法占用等问题,梳理问题清单,提出分类处置意见,以县级行政区划为单元编制整改补划方案。
为进一步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加快推进永久基本农田核实整改补足及相关工作,2021年6月,我部国土空间规划局联合耕地保护监督司下发《关于加快推进永久基本农田核实整改补足和城镇开发边界划定工作的函》(自然资空间规划函〔2021〕121号),明确了工作任务、整改补足规则及工作组织要求,要求各地根据“三调”成果,将不稳定利用耕地等根据实际情况调出永久基本农田,并依据保护任务,在长期稳定利用耕地中,按照质量优先序,调整补足永久基本农田。
三、加快推进国土空间规划编制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将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城乡规划融合为统一的国土空间规划,实现“多规合一”,2019年,我部印发了《关于全面开展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19〕87号),明确以“三调”数据为规划现状底数和底图基础,全面启动各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并将重大基础设施网络布局、城乡公共服务设施配置要求纳入国土空间规划。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我部正在抓紧推进《全国国土空间规划纲要(2021-2035年)》(以下简称《全国纲要》)编制,目前已两次送有关部门征求意见。我部将继续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尽快达成一致,按程序呈报党中央、国务院审定。
同时,为指导和加快推进省级及以下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我部先后印发《省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指南(试行)》《市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指南(试行)》,即将正式印发《社区生活圈规划技术指南》(TD/T 1062-2021),指导各地在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优先保障各类重要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并以15分钟社区生活圈为单元补齐公共服务短板,重点提出医疗、教育等服务设施的配置标准和布局要求。我部还通过视频会、专题会、书面和实地调研等,克服疫情影响,全面掌握各地国土空间规划工作总体进度和面临的困难,与地方共同研究规划重大问题、提出解决思路。待《全国纲要》获批后,将及时启动省级和报国务院审批市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审查报批工作。
四、保障过渡期重大基础设施和民生保障项目落地
今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为解决过渡期地方发展用地需求与新的国土空间规划尚未审批之间的矛盾,2020年,我部印发了《关于做好近期国土空间规划有关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0〕183号),提出在新的国土空间规划批准生效前,为落实国家发展战略,保障“十四五”近期重大基础设施和民生保障项目、重大产业项目建设用地需求,各省(区、市)可按照2019年国家下达的新增建设用地计划的50%预支建设用地规模,新增城镇建设用地原则上应布局在报批的城镇开发边界内,并符合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三条控制线等空间管控要求。
五、下一步打算
下一步,我部将抓紧组织完成永久基本农田核实整改补足及三条控制线的上图入库工作,加快推进《全国纲要》编制报批,科学谋划国土空间格局,督促指导各地做好省级及以下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报批工作,在规划中优化完善教育、医疗等民生领域重要设施的空间布局,塑造高品质城乡人居环境。
感谢您对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自然资源部
2021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