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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0927号建议的答复

索引号

000019174/2022-00002

矿业权管理;建议提案办理回复 

发文字号

自然资人议复字〔2022〕100号

发布机构

自然资源部

生成日期

2022年07月04日

其他

实施日期

废止日期

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0927号建议的答复

陶光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完善油气探矿权续期管理政策的建议收悉。石油天然气是重要的战略性矿产资源,合理的油气探矿权区块退出机制等续期管理政策是提升资源接续保障能力、保障国家能源安全的重要基础。经研究,现就有关建议答复如下:

  探矿权面积退减事项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石油天然气体制改革部署的一项举措。2019年12月我部出台了《关于推进矿产资源管理改革若干事项的意见(试行)》,取消矿业权“申请在先”出让方式,全面推行公开竞争出让;放开油气勘查开采市场准入;根据勘查开采实际需要,积极推进油气探采合一制度,加快开采建产进度;将油气探矿权由2年延续一次调整为5年延续一次,探矿权每5年延续时退减25%的面积,督促企业加快勘查,防止“圈而不探”;积极推进“净矿”出让,做好用矿用地用海等管理衔接。

  同时,为了稳妥推进这项改革,我们注意与已设探矿权合理衔接,允许石油公司在同一盆地的探矿权退减区域可以置换,以保留勘查前景较好的区域。

  油气勘查开采改革取得积极成效。一是在陆域初步形成油气勘查开采的竞争局面。我部从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退减面积中重新设置探矿权面向社会公开竞争出让,民营企业、地方企业和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已竞得几十个油气探矿权。二是有力促进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等加大勘查开采投入。2019年勘查开采投资达到近年来峰值,2020年、2021年虽受疫情影响勘查开采投资仍达历史高位。

  目前,矿产资源法修改已列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和全国人大常委会2022年度立法工作计划。建立符合矿产资源勘查开发技术特点的管理制度,是此次矿产资源法修改的重要内容之一。为了加大勘查投入,避免探矿权人“跑马圈地”,解决勘查项目登记面积过大、时间过长但实际工作投入很少的问题,在总结近年来矿产资源管理改革实践的基础上,《矿产资源法》(修订草案)对探矿权续期及勘查区块缩减面积制度作出了原则规定。下一步,我部将结合油气资源特点和管理实践对于探矿权勘查区块缩减面积的比例等作出具体规定。

  感谢您对自然资源管理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自然资源部

  2022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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