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网
检索 高级检索

地灾评估和勘查设计甲级资质业绩

索引号

000019174/2023-00001

建议留言 

发文字号

发布机构

自然资源部

生成日期

2023年08月07日

其他

实施日期

废止日期

地灾评估和勘查设计甲级资质业绩

    网名:王 先生/女士
    身份证号:132 **************
    邮箱:148* @*****
    电话:150 ******
    通讯地址:廊坊市 ************


       咨询:您好。申请地灾评估和勘查设计甲级资质要求的五项业绩是否必须涵盖危险性评估、勘查、工程设计三类项目?

       回复:您好!根据《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管理办法》(自然资源部令第8号)第八条规定,申请地质灾害评估和治理工程勘查设计甲级资质,业绩条件方面,要求的是项目总数和项目总经费,对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设计三类项目中每类项目无最低数要求。(地质勘查管理司)

    【字号:      】  【打印】 【仅内容打印】 【关闭】  【下载】     分享到       

    网站地图 - 关于本站 - 使用帮助 - 联系我们 - 网站调查 主办: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承办:自然资源部信息中心版权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 政府网站标识码:bm16000001京ICP备18044900号-1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799号


    建议使用IE9.0以上浏览器或兼容浏览器,分辨率1280*7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