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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灾资质专业技术人员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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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自然资源部

生成日期

2023年08月09日

其他

实施日期

废止日期

地灾资质专业技术人员问题

    网名:张 先生/女士
    身份证号:370 **************
    邮箱:272* @*****
    电话:178 ******
    通讯地址:新苑路 ************


       咨询:专业技术人员中专业为水利、水利工程是否可以

       回复:您好!《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管理办法》(自然资源部令第8号,以下简称《办法》)第三十七条中对资源与环境类相关专业和土木水利类相关专业的专业范围是明确的规定,应按此执行。同时,按照《办法》规定,省级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地质灾害防治单位甲级、乙级资质的审批和监督管理,有关具体问题建议咨询你单位所在地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地质勘查管理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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