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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政协第十四届全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00423号(资源环境类025号)提案答复的函

索引号

000019174/2023-00008

矿业权管理;建议提案办理回复 

发文字号

自然资协提复字〔2023〕071号

发布机构

自然资源部

生成日期

2023年08月14日

实施日期

废止日期

关于政协第十四届全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00423号(资源环境类025号)提案答复的函

马华东等7位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新疆煤层气绿色高效综合开发利用的提案》收悉。该提案关于推进煤炭煤层气协调开发、提高综合利用水平、推进煤层气人才培养等建议,对贯彻落实国务院加快煤层气抽采利用决策部署、实现煤层气领域高质量发展十分重要。经商教育部、生态环境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矿山安监局,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梳理建立煤炭煤层气协调开发机制,破解煤层气矿业权获取难问题

  2006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煤层气(煤矿瓦斯)抽采利用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6〕47号),就加快煤层气抽采利用提出了“先采气、后采煤”“采气采煤一体化”的改革要求。2007年,原国土资源部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强煤炭和煤层气综合勘查开采管理的通知》(国土资发〔2007〕96号)文件,从支持鼓励煤炭企业综合勘查开采煤层气、统筹煤炭煤层气勘查开发布局时序等方面制定了具体贯彻落实政策措施。其中明确已依法取得煤炭或煤层气勘查许可证的探矿权人,应对勘查区块范围内的煤层气或煤炭资源进行综合勘查、评价;已依法取得煤炭采矿权许可证的采矿权人,在本矿区范围内以地面抽采方式开采煤层气的,应依法补办煤层气采矿许可证。

  2019年,自然资源部印发《关于推进矿产资源管理改革若干事项的意见(试行)》(自然资规〔2019〕7号),将煤层气矿业权出让登记权限调整为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由地方政府根据当地煤炭煤层气资源及勘查开采现状,统筹两种资源开发布局和时序。

  2023年5月,自然资源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登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3〕4号),放宽矿业权人综合勘查开采的政策条件,其中,煤炭或油气探矿权人对勘查区域内的煤层气资源开展综合勘查、综合评价,无须办理勘查矿种变更(增列)登记,按照实际发现的矿产编制矿产资源储量报告。探矿权转采矿权时,根据煤层气储量报告直接向具有登记权限的机关申请采矿登记。

  新疆可按相关规定支持鼓励有关煤炭、油气矿业权人综合勘查开采煤层气;在煤炭、油气矿业权空白区出让新的煤层气探矿权,加快新疆煤层气勘查开采。

  二、关于出台相关配套支持政策,支持“先采气,后采煤及伴生矿产”绿色高效综合开发利用

  中国人民银行大力推动绿色金融发展,延续实施碳减排支持工具和支持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专项再贷款,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清洁能源开发利用的支持力度。目前,已延续实施碳减排支持工具至2024年末,并扩大碳减排支持工具的金融机构范围,纳入部分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和外资金融机构;延长支持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专项再贷款政策实施期至2023年末。同时,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按照收益覆盖成本的市场化原则自主确定贷款利率水平,在明确贴息来源支持的条件下可以给予煤层气开发低息贷款政策。

  三、关于优化完善办理用地手续、安全评价、环境评价等制度规范,提高煤层气勘查开采协调服务水平

  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和国家矿山安监局均高度重视煤层气安全和高效开发利用工作,积极优化完善办理用地手续、安全评价、环境评价等相关制度规范,推广煤层气勘查开采节约和综合利用先进适用技术。

  2021年,自然资源部印发《关于规范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2号),明确油气资源探采合一开发涉及的钻井及配套设施建设用地,可先以临时用地方式批准使用,并将临时用地年限放宽到4年,勘探结束转入生产使用的,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不转入生产的,油气企业应当完成土地复垦,按期归还。2023年6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用地用海要素保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89号),明确对“探采合一”和“探转采”钻井及配套设施建设用地,不需办理用地预审,直接办理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

  国家矿山安监局近年来先后出台了《煤层气地面开采安全规程》《煤层气地面开采防火防爆安全规程》《煤层气集输安全规程》《煤层气地面开发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规范》等规程规范。2023年2月,发布了《煤层气地面开采建设项目安全验收评价实施细则》(AQ/T 1120—2023)、《煤层气地面开采企业安全现状评价实施细则》(AQ/T 1122—2023)等2项标准,推动煤层气安全高效开发利用。

  生态环境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石油天然气行业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19〕910号),创新提出区块环评等新思路,将煤层气开发项目审批权限下放至地方生态环境部门,大大减少油气项目环评数量,提高了项目审批效率。正在组织对陆地石油天然气开发建设项目环评技术导则进行修编,已经建立了环评审批“三本台账”和绿色通道机制,提前介入指导环评文件编制,定期调度解决环评问题,对符合生态环境保护要求的项目开辟绿色通道,在严守生态环境底线的基础上提高审批效率,为项目开工创造条件。

  2022年,自然资源部组织开展了新一轮矿产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先进适用技术目录评选更新工作。按程序遴选产生了317项先进适用技术,形成《矿产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先进适用技术目录(2022年版)》并公告发布。其中,煤炭勘查煤层气DST试井装备、低瓦斯难抽煤层注氮促抽强化瓦斯抽采技术、基于相关辨识方法的煤层气有利区块探测新型仪器等多项煤层气技术入选,在带动提高企业技术创新与研发水平、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大幅降低生产成本、促进矿业转型升级等方面,将产生积极的引领示范作用。此外,自然资源部组织开展了煤层气的“三率”标准研究工作,已初步形成了行业标准《矿产资源“三率”指标要求 第2部分:石油、天然气、煤层气、二氧化碳气》征求意见稿,规定了煤层气“三率”的领跑者指标、一般指标和最低指标,正在按程序报批。

  煤层气矿业权出让登记管理等权限已下放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新疆可加强统筹协调,合理安排勘查开发布局和时序,贯彻落实好相关政策,出台支持配套措施,提升煤层气勘查开采监督管理水平,切实推动新疆煤层气勘查开采。

  四、关于加快推进新疆煤层气人才培养

  教育部高度重视煤层气开发利用人才培养,积极采取措施,完善相关专业布局,加强相关专业建设指导,加快煤层气领域相关资源建设,深化煤层气领域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为国家煤层气开发利用提供人才和智力支撑。

  优化煤层气相关专业设置。目前全国共设有采矿工程等10个煤层气开发利用相关本科专业,专业布点数392个,涉及高校148所。2021年,教育部修订发布新版《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一体化设计中职、高职专科、本科层次职业学校不同层次专业,推进专业升级与数字化改造。目前,中职设有掘进技术等15个相关专业,高职专科设有煤层气采输技术等21个相关专业,高职本科设有煤炭清洁利用工程等5个相关专业。

  加强煤层气领域专业建设指导。教育部分别成立矿业类、地质类、地质学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研究制定相关教学质量国家标准作为专业准入、专业建设和专业评价的依据,推进人才培养质量不断提升。启动一流专业建设“双万计划”,面向全国所有高校、全部专业,突出示范领跑作用,组织认定中国矿业大学(北京)采矿工程、西北大学资源勘查工程等126个煤层气相关专业为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推动高校在师资队伍、教学资源、质量保障体系等方面加强建设,带动煤层气领域人才培养质量持续提升。

  加快煤层气领域相关教育资源建设。教育部发布《关于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的实施意见》(教高〔2019〕8号)等系列文件,进一步推动课程建设与应用共享,组织认定了中国矿业大学“煤矿智能化工作面开采虚拟仿真实验”、西安科技大学“煤矿综采综掘虚拟仿真实验”30余门煤层气课程为首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在中国地质大学等8所高校建设煤层气相关课程(群)建设类或专业建设类虚拟教研室,不断加强教学研究,优化课程体系,迭代更新教学内容,利用数字化手段使教研更便捷、高效、普惠。

  持续深化煤层气领域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教育部联合科技部、财政部等部门于2018年启动实施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计划2.0,将地质学纳入实施范围,已遴选北京大学等4所高校建设培养基地,深化书院制、导师制、学分制等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着力培养未来地质基础研究领域的拔尖创新人才。教育部于2017年启动新工科建设,统筹考虑“新的工科专业、工科的新要求”,更加注重产业需求导向,更加注重跨界交叉融合,更加注重支撑引领,共组织认定新疆大学“资源勘查工程专业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实践”、新疆工程学院“智能采矿实践教学模式改革与实践”等38个煤层气领域项目为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2022年,组织认定了北京龙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矿业大学(北京)联合申报的“国产GIS平台在智能采矿新工科建设相关课程中的应用”、北京独创时代科技有限公司与宿州学院联合申报的“煤层气地质学课程教学实践探索”等煤层气领域产学研合作协同育人项目100余项,以产业和技术发展最新需求推动高校人才培养。

  推动煤层气领域重点实验室重组。按照《重组国家重点实验室体系方案》和《全国重点实验室的建设标准(试行)》相关要求,教育部组织中国石油大学(北京)牵头的重质油、油气资源与工程,中国矿业大学(北京)牵头的煤炭精细勘探与智能开发,华中科技大学牵头的煤燃烧与低碳利用等煤层气领域全国重点实验室顺利通过重组。

  下一步,自然资源部将会同相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大油气资源勘探开发和增储上产力度的决策部署,继续支持新疆地区煤层气开发,做好重大项目保障和服务工作,助力新疆煤层气产业高质量发展。

  感谢你们对自然资源管理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自然资源部

  2023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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