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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5721号建议的答复

索引号

000019174/2023-00078

地质勘查管理 

发文字号

自然资人议复字〔2023〕116号

发布机构

自然资源部

生成日期

2023年07月07日

其他

实施日期

废止日期

对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5721号建议的答复

赵子铱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将贵州作为地质灾害避险搬迁试点省的建议》收悉。该建议对加强和改进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具有重要参考价值。经商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人民银行、应急管理部和财政部,现答复如下:
  一、有关背景情况
  贵州省地质环境条件复杂,地质灾害隐患点多面广,灾害易发、高发、频发,是全国17个地质灾害防治重点省份之一,也是全国首批6个“隐患点+风险区”双控管理试点省份之一。加强贵州省地质灾害防治,统筹好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各项工作,不仅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也是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任务。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自然资源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20〕19号)明确,因自然因素造成的特大型地质灾害综合治理,重点区域地质灾害调查评价、重点隐患排查和监测预警等综合防治体系和防治能力建设等属于共同财政事权。中央财政安排的特大型地质灾害防治资金仅用于支持共同财政事权事项,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工作由地方政府负责。
  二、已开展的工作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贵州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我部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有关部门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相关工作部署,始终将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作为工作重点,尽最大努力支持和帮助贵州省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国家发展改革委一直高度重视贵州省的异地扶贫搬迁工作。“十三五”时期,国家发展改革委已累计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120.94亿元,协调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等部门下达各类融资资金756亿元,支持贵州省对151.2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实施了异地扶贫搬迁,其中包括生活在深山石山、荒漠化和水土流失严重、地方病严重、地质灾害频发等地区的贫困群众。当前,异地扶贫搬迁已全面转入以后续扶持为重心的新阶段,产业发展、就业帮扶、社区治理、安置住房不动产登记等扶持政策已陆续出台并取得积极成效,后续扶持工作开局良好。按照《“十三五”时期异地扶贫搬迁工作方案》,异地扶贫搬迁资金主要用于建档立卡户住房建设和安置区基础设施、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其中,安置区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设施非建档立卡户共享。有关地方作为异地扶贫搬迁的实施主体,在推进搬迁工作的过程中,统筹考虑整村整组搬迁的问题,根据自身财力完成了部分非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同步搬迁。
  中国人民银行积极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加大金融服务力度,满足异地搬迁群众发展生产、购房等合理需求,为推动安置区和搬迁群众融入新型城镇化营造良好的货币金融环境。一是强化对集中安置点基础设施建设的金融支持。支持国开行、农发行设立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解决重点项目资本金难到位问题。如通过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支持贵州省紫云县异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物流园建设项目,项目总投资1.27亿元,基金投资1700万元。引导各金融机构加大异地搬迁集中安置点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人居环境改造等重点领域的信贷支持力度。二是完善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支持居民刚性住房需求。据不完全统计,截至2022年末,贵州农信系统支持地质灾害避险搬迁群众到城镇购房已发放贷款5.81亿元,惠及4405户,最低年化利率4.65%。目前,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按照收益覆盖成本的原则自主确定贷款利率水平。
  应急管理部主要从三个方面支持贵州省做好相关工作。一是加强对贵州地质灾害防范应对工作的支持,2022年及时启动应急响应、派出工作组,高效有序应对处置贵阳市花溪区边坡垮塌、织金县山体崩塌、三都县垮塌等灾情险情。二是强化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地质灾害部分的拨付和使用,2022年共拨付3500万元用于支持贵州省开展相关工作。三是指导推动贵州省地质灾害应急救援能力建设。指导贵州省积极推动整合专业救援力量,将全省29支社会救援力量全部纳入统一管理,依托中国安能组建重特大灾害现场救援专业保障队,目前已建成乡镇综合应急救援队伍1493支,村综合救援队伍11724支。
  为支持贵州省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工作,2018年10月,自然资源部会同财政部将贵州省纳入中央财政支持的第二批地质灾害综合防治重点省份,实施期为2018-2022年,每年从约50亿元的中央财政特大型地质灾害防治资金中拿出4亿元左右支持贵州省开展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2018年-2022年,已累计下达特大型地质灾害防治资金和灾后重建资金23.06亿元,用于支持贵州省开展风险调查、监测预警、综合治理和防治能力提升等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2018-2022年,贵州省共发生地质灾害153起,造成78人死亡失踪,地质灾害发生数量和死亡失踪人数较“十三五”期间分别下降53.1%和54.7%,隐患点数量从1.2万余处减至9800余处。我部还在贵州省开展了地质灾害隐患综合遥感早期识别和滑坡体监测预警仪的试用、示范工作,带动和提升当地地质灾害识灾防灾减灾的科技水平。这些资金、项目和示范工作的安排,对提高贵州省地质灾害防治能力,减轻和消除地质灾害隐患威胁,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起到了积极作用。此外,我部在《全国地质灾害防治“十四五”规划》中,已将黔东黔西高山峡谷区滑坡崩塌泥石流高易发区、黔南中山区岩溶崩塌地面塌陷高易发区等作为重点防治区,安排相应的防治措施。
  三、下一步打算
  鉴于异地扶贫搬迁任务已全面完成,结合中央与地方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下一步,我部将按照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工作职责,联合有关部门研究继续推进包括贵州省在内的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等相关工作,尽可能加大对贵州省的支持力度,主要从政策、资金和技术方面,指导和支持贵州省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一是充分考虑贵州省地质灾害防治形势以及中央财力等情况,积极协调财政部继续给予地质灾害防治体系建设补助资金,统筹用于地质灾害综合治理等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二是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加大金融支持力度,更好满足包括地质灾害避险搬迁群众在内的各类群体合理自住购房需求。三是指导贵州省推进实施《全国地质灾害防治“十四五”规划》具体工作,支持和帮助做好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四是继续优先支持做好地质灾害隐患综合遥感识别、滑坡体预警仪布设、“隐患点+风险区”双控管理试点等新技术、新装备、新举措的试用示范,提高地质灾害防灾减灾的科技水平。五是继续加大技术支持力度,根据当地需求,从全国调配专家,帮助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感谢您对自然资源管理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自然资源部
2023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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