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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7526号建议的答复

索引号

000019174/2023-00079

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建议提案办理回复 

发文字号

自然资人议复字〔2023〕21号

发布机构

自然资源部

生成日期

2023年06月27日

其他

实施日期

废止日期

对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7526号建议的答复

王树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对兼并重组、新旧动能转换钢铁项目给予政策扶持的建议》收悉建议由中国银保监会、国家发展改革委和自然资源分别办理就我部职责答复如下:

  2020年以来,按照中央有关要求,我部改革土地利用计划管理方式,坚持项目跟着规划走,土地要素跟着项目走,以真实有效的项目落地作为配置用地计划的依据,既算增量账,更算存量账,统筹安排新增和存量建设用地。其中,对国家重大项目和符合要求的省级人民政府重大项目,我部依据清单直接配置计划指标;对未纳入重点保障范围的项目用地,实行增量安排与存量盘活相挂钩机制,按照当年处置存量土地规模的一定比例核定计划控制量,由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统筹安排。在此基础上,今年我部下达基础指标,进一步增强省级统筹能力。  

  您提出“在用地指标方面给予政策倾斜”,涉及装备升级、强链补链项目加强与国家发展改革委或属地政府对接,纳入重大项目清单项目,计划指标由国家予以保障;未纳入的,将由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统筹安排,保障其合理用地需求。

  感谢您对自然资源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自然资源部

  2023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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