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自然资源领域数据安全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自然资源局,上海市海洋局、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山东省海洋局、广西壮族自治区海洋局,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中国地质调查局及部其他直属单位,各派出机构,部机关各司局:
经国家数据安全工作协调机制批准,部领导同意,现将《自然资源领域数据安全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自然资源部
2024年3月22日
名称 |
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自然资源领域数据安全管理办法》的通知 | ||
索引号 |
000019174/2024-00012 | 主题 |
自然资源信息化 |
发文字号 |
自然资发〔2024〕57号 | 发布机构 |
自然资源部 |
生成日期 |
2024年03月22日 | 体裁 |
通知 |
实施日期 |
废止日期 |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79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