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资源部关于青岛港董家口港区琅琊台湾作业区湾底通用码头工程海域使用论证报告的公示
近日,我部受理了青岛港董家口港区琅琊台湾作业区湾底通用码头工程用海申请。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海域使用论证材料编制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1号)的相关要求,现将该项目的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月2日—1月15日(10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反馈至hyhds_public@mail.mnr.gov.cn。项目具体信息如下:
1.海域使用申请人: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2.海域使用论证报告编制单位:中国海洋大学。
3.海域使用论证报告全文(公示的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方面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