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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十四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6494号建议的答复

索引号

000019174/2025-00035

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建议提案办理回复 

发文字号

发布机构

自然资源部

生成日期

2025年06月16日

其他

实施日期

废止日期

对十四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6494号建议的答复

陈晓勇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恳请支持渭南申报国家山水工程的建议》收悉。您的建议对于推进黄河中游地区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具有很好参考价值。该建议由我部会同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相关背景
  习近平总书记在陕西省考察时强调,陕西生态环境保护,不仅关系自身发展质量和可持续发展,而且关系全国生态环境大局。总书记指出,要把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作为陕西高质量发展的基准线,严格执行黄河保护法和相关规划,推进水土流失、荒漠化综合治理,加强流域生态保护修复,深化农业面源污染、工业污染、城乡生活污染防治和矿区生态环境整治,守护好黄河母亲河。健全秦岭常态化长效化保护体制机制,完善监管体系,搞好动态排查整治,守护好我国中央水塔。
  渭南市位于全国“三区四带”生态安全战略格局中黄河重点生态区,地处黄河中游、关中平原东部,黄河、渭河、洛河在此交汇,各种生态要素齐全,生态景观丰富。加强该地区水土流失治理,维护和提升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和持续性,对保障渭河-黄河生态廊道安全和关中城市群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已经开展的工作
  财政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以下简称三部门)高度重视生态保护修复工作。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践行山水林田湖草是生命共同体理念,“十三五”以来,经国务院批准,三部门支持陕西省先后实施了黄土高原、秦岭北麓主体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以下简称山水工程),每个项目安排中央财政补助资金20亿元。其中,“十三五”时期实施的黄土高原山水工程已完成总体验收,完成生态修复面积超30万公顷;“十四五”时期实施的秦岭北麓主体山水工程正在推进,已下达中央财政补助资金19.5亿元,完成生态修复面积超3万公顷。项目的实施对提升工程区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和持续性发挥了积极作用。
  三、关于提出的相关建议及下一步打算
  关于建议国家支持渭南申报国家“山水工程”,助力建设黄河中游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核心示范区。目前,“十四五”时期山水工程已完成全部项目的遴选,三部门正在开展“十五五”时期山水工程项目谋划工作。按照以往申报要求,山水工程由省级政府统一规划、统一组织申报。建议渭南市加强与陕西省有关部门沟通,积极争取省内指导支持,同时充分借鉴优秀案例经验,围绕重点生态功能区做好“十五五”山水工程项目储备和申报等前期准备工作。三部门将加强对地方的工作指导。
  感谢您对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的大力支持!
 
自然资源部
2025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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