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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资源部办公厅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26年度一体化调查监测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000019174/2026-00022

自然资源调查监测 

发文字号

自然资办函〔2026〕1038号

发布机构

部委联合发文

成文日期

2026年06月18日

通知

实施日期

废止/失效日期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26年度一体化调查监测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然资源(海洋)、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自然资源局、林业和草原局,中国地质调查局及部、局其他有关直属单位,各有关派出机构,机关有关司局:

  为持续深化自然资源业务协同联动,实现数据互联互通、成果共建共享,夯实自然资源管理和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数据基础,支撑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推动国土空间治理现代化、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现就一体化推进2026年度自然资源调查监测工作通知如下。

  一、主要目标

  紧紧围绕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需求,一体化推进2026年度调查监测工作,摸清自然资源家底和国土利用现状变化情况,结合国土空间规划和批复中明确的目标指标,重点掌握“三区三线”等空间底线落实情况、主体功能区战略等国家重大战略实施情况、重大工程实施情况等,动态更新“一张图”调查监测现状数据,支撑国家重大决策、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和自然资源管理;广泛应用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技术,推动调查监测一体化、日常化、数智化开展,提升整体效能,减轻基层调查监测工作负担。

  二、工作要求

  (一)优化调查监测方式与内容。各级自然资源、林草主管部门要切实转变调查监测工作方式,常态化开展日常调查监测,不再开展集中调查,提升工作时效性。部紧扣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内容,锚定“三区三线”管控、国家重大战略、重大工程落地等的自然资源和林草核心管理需求,优化完善调查监测内容指标及技术规则,重点关注三类内容:一是农用地、建设用地、未利用地“三大类”间的变化,耕地变化情况;二是住宅用地、商业服务业用地、工矿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交通运输用地等及其二级地类变化情况;三是森林、草原、湿地、荒漠(以下简称林草湿荒)资源变化情况。各地可结合本地区实际,细化完善内容指标开展调查监测,不搞“上下一般粗”。

  (二)一体化推进各类调查监测。各级自然资源、林草主管部门要继续落实林草湿荒调查监测与国土变更调查协同机制,一体化推进自然资源监测、国土变更调查和林草湿荒调查监测,实现数据联动更新。调查监测工作由自然资源、林草主管部门按照明确的工作范围及分工,在“一张图”国土调查云统一平台上开展,避免重复调查;统一建设集国土变更调查与林草湿荒调查监测数据于一体的自然资源调查监测数据库。

  (三)推进上下联动调查监测。自然资源部、国家林草局组织系统内专业队伍统筹获取制作正射遥感影像,围绕调查监测内容按季度开展自然资源监测、林草预警监测,形成监测成果通过“一张图”共享地方参考使用。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充分发挥本地区系统内专业队伍作用,结合实际获取处理更高分辨率影像,补充开展自然资源监测,统筹组织实施市、县调查工作,形成调查成果报部。地方在国家调查监测体系框架下,应适时开展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草原基况监测、湿地资源详查等工作,保持林草资源数据现势性。

  (四)充分发挥“一张图”平台支撑作用。完善“一张图”国土调查云功能模块,逐步实现数据互联互通,支撑各地各单位充分利用“一张图”上的规划、审批、权籍(登记)、执法等各类数据资源,常态化开展调查监测,动态更新调查监测现状数据等。

  三、工作任务

  一体化调查监测工作分步实施、稳妥推进,2026年度重点推进一体化自然资源监测、国土变更调查、林草湿荒调查监测。

  (一)自然资源监测。自然资源部统筹获取遥感影像,开展覆盖全国陆域范围的变化信息监测,重点监测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区域重大战略、重要领域等,并开展重大工程监测、开发区监测、能源设施监测、已供应建设用地开工情况监测、疑似新增拆除监测、高尔夫球场用地监测、红树林监测等专项监测,形成自然资源监测成果共享地方和相关部门参考使用。同时,按需开展覆盖全国海域范围的变化信息监测,重点监测海域、无居民海岛开发利用的变化情况。

  (二)国土变更调查。以县级为基本调查单元,统筹开展国土变更调查,及时查清国土利用现状变化情况,动态更新国土利用现状数据。强化陆海统筹,继续开展海岸线动态监测,并结合国土变更调查动态调整海岸线。指导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四省(自治区)同步开展黑土地有关变化情况调查,更新黑土地档案。

  (三)林草湿荒调查监测。以林草湿荒变化区域和固定样地为年度调查监测重点,协同推进国土变更调查与林草湿荒调查监测,掌握年度林草湿荒资源及其生态状况变化,为林草资源及工程建设综合管理、成效评估与生态状况评价提供数据支撑。内蒙古、吉林、黑龙江三省(自治区)林草主管部门要会同森工企业做好东北内蒙古重点国有林区范围内林草湿荒调查监测。

  (四)支撑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将调查监测成果应用于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支撑相关报告、通报编制等工作。其中,国家层面形成全国“三区三线”监测评估报告、全国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报告,并对照各省级、国批城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和批复,形成年度规划实施监测评估成果。省、市、县层面,对照相应层级的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和批复,对规划实施情况和突出问题进行有针对性的监测评估。省级层面侧重协调性,突出规划目标指标、主体功能区战略实施、“三区三线”管控等内容;市县层面侧重实施性,侧重规划目标指标、全域国土空间功能结构、中心城区城镇建设用地结构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布局等内容,衔接总体规划动态维护正向优化要求,基于调查监测成果,形成各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实施监测评估成果。

  (五)成果数据集成应用与分析评价。基于“一张图”,做好多源调查监测成果的汇聚与集成应用,形成系列标准化数据成果,支撑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开展自然资源及林草湿荒综合数据分析评价,加强自然资源变化趋势研判与风险预警,形成高质量分析评价成果。

  四、有关事项

  (一)加大科技赋能与经费保障力度。深化科技创新赋能,推进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遥感智能解译等先进技术在调查监测领域的广泛应用,加快建设“一张图”天空地海网一体化监测网,助力调查监测工作数智化转型。各级自然资源、林草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土地调查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积极争取同级财政部门支持,将调查监测所需资金足额列入本级财政预算,保障调查监测工作有序开展。

  (二)加强质量控制与保密管理。严格落实“谁监测、谁负责,谁调查、谁负责,谁检查、谁负责”质量责任制度,对调查监测全流程、各环节实行质量管控,坚决杜绝弄虚作假、数据失真等问题,确保调查监测数据真实、准确、可靠。加强调查监测数据全生命周期安全管理,压实保密工作责任,完善技术防控体系与管理制度,严防调查监测数据丢失、泄露、篡改,确保数据安全可控。

  (三)强化安全生产。坚守安全生产底线,坚持业务工作与安全生产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重点强化外业调查、野外监测等关键环节安全防护措施,全面防范化解安全生产风险。

  (四)提升调查监测时效性。全年常态化开展日常调查监测并动态更新成果,按需动态汇总调查监测成果(其中,2026年10月31日汇总阶段性成果,服务宏观经济决策;以2026年12月31日为统一时点,汇总全国年度调查监测成果数据)。2027年2月底前,完成林草湿荒调查监测、地市级和省级质量审核把关工作,向国家林草局报送调查监测成果。

  各地要按照自然资源部、国家林草局统一部署,结合本地实际,分步推进、稳妥实施一体化调查监测工作,坚决杜绝“一刀切”。为统筹做好全国一体化调查监测工作,自然资源部、国家林草局组织制定了《2026年度一体化调查监测实施方案》,一并印发各地。工作中遇重大问题,可由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统一汇总后,及时报自然资源部、国家林草局。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

2026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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