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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自然资源部相关司局负责人对《自然资源部关于煤层气资源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解读材料

索引号

000019174/2026-00037

主题

解读回应 

发文字号

发布机构

自然资源部

成文日期

2026年10月21日

体裁

其他

实施日期

废止/失效日期

自然资源部相关司局负责人对《自然资源部关于煤层气
资源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解读材料

  近日,《自然资源部关于煤层气资源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印发。为便于各方面更好地了解《通知》主要内容,熟悉相关管理政策,记者就此采访了自然资源部相关司局负责人。

  问:《通知》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答: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煤层气勘探开发,煤层气勘探开发不断向深部拓展,大量深层煤层气被探明(通常在1500米以深),开发技术攻关取得突破,呈现快速发展势头,已成为国内天然气资源增储上产的重要补充。深层煤层气和中浅层煤层气是赋存在不同深度煤层中的烃类气体,均为广义的天然气资源。目前,煤层气和其他烃类天然气管理权限不同,为适应新形势促进煤层气开发,自然资源部印发了《通知》,将煤层气矿业权出让登记权限调整为自然资源部统一负责,鼓励综合勘查开采煤层气资源。

  问:《通知》的主要内容包括哪些方面?

  答:《通知》主要从矿业权出让管理权限、鼓励煤层气综合勘查开采等方面作出规定:

  一是调整煤层气矿业权出让管理权限。煤层气矿业权出让由自然资源部统一负责,相应煤层气矿业权登记、勘查采矿许可、储量审核、探采合一计划管理以及相关方案评审等工作一并由自然资源部负责。

  二是鼓励煤层气综合勘查开采。煤炭和油气矿产矿业权人均可以综合勘查开采煤层气资源。其中,煤炭矿业权人综合勘查开采最低可采煤层以上的浅层煤层气资源,作为煤炭共伴生矿种由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管理;综合勘查开采最低可采煤层以下的深层煤层气资源,由自然资源部管理。

  此外,《通知》还对加强煤层气矿业权出让及勘查开采监管、新旧政策衔接作出规定。

  问:《通知》对于煤炭和油气矿产矿业权范围重叠的情况,作出哪些细化规定?

  答:因煤炭和油气矿产资源在空间区域上存在一定重叠,为统筹资源合理开发利用和安全生产,《通知》细化矿业权重叠处理规定,规范重叠区域矿业权人勘查开采时序,鼓励煤炭和油气矿产矿业权人合作综合勘查开采最低可采煤层以下煤层气资源。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将加大煤炭和油气矿产矿业权区域重叠情形下勘查开采的协调力度,支持煤炭和油气矿产矿业权人之间通过合资、技术合作等方式综合勘查开采煤层气资源。

  问:《通知》对于煤层气勘查开采的监管责任如何考虑?

  答:将煤层气矿业权管理权限调整为自然资源部统一负责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继续落实属地监管责任,依法加强对本地区煤层气资源勘查开采和矿区生态修复等活动的监督管理,及时查处违法行为。

  问:《通知》正式实施后,下一步工作打算有哪些?

  答:《通知》是规范煤层气资源勘查开采管理的重要制度。后续,我们主要做好两方面工作:一是抓好政策落地。做好煤层气矿业权出让、登记和勘查采矿许可等相关事项的办理,保障权限上收后相关工作都能接得住,同时,加强对各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执行《通知》的指导督促。二是做好政策跟踪。及时了解和总结该文件在执行过程中社会各方面反映的问题及诉求,及时做好政策解读和制度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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