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网
检索 高级检索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地质资料网络订单服务的函

索引号

000019174/2023-00009

矿产资源保护监督 

发文字号

自然资办函〔2023〕1215号

发布机构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

生成日期

2023年06月27日

实施日期

废止日期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地质资料网络订单
服务的函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自然资源局,中国地质调查局:
  为进一步深化地质资料集成研究和共享应用,提升服务效能,全力支撑新一轮找矿突破战略行动,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地质资料社会化服务的指导意见》(自然资发〔2018〕179号)、《自然资源部 国家保密局关于印发〈涉密地质资料管理细则〉的通知》(自然资发〔2022〕78号)有关要求,部组织建设了全国地质资料网络订单服务平台(以下简称“订单服务平台”),在前期试点工作基础上,决定在全国开展地质资料网络订单服务,现将有关事宜函告如下:
  一、工作目标
  构建地质资料共享利用新机制,积极服务新一轮找矿突破战略行动,为社会公众提供在线检索、“一站式”下单、全过程可见的跨区域地质资料网络订单服务,实现全国地质资料服务利用“一网通办”、全程监管、用户“最多跑一次”。
  二、工作内容
  (一)建设统一的服务平台。
  自然资源部组织全国地质资料馆建设订单服务平台,并开展试运行工作,与试点省一起向社会提供网络订单联合服务,形成较为成熟的服务流程。
  (二)按照统一标准采集目录。
  各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组织本省(区、市)地质资料馆藏机构按照《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地质资料目录采集技术要求〉的函》(自然资办函〔2023〕211号)要求的服务目录格式,采集案卷级、文件级服务目录。
  (三)按照统一要求提供服务。
  各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组织本省(区、市)地质资料馆藏机构按照统一的服务技术要求做好地质资料网络订单的审核与服务,接收用户在线提供的地质资料申请表,并在20个工作日内提供服务。
  (四)按照统一机制开展监管。
  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对本省(区、市)地质资料馆藏机构的服务规范性、时效性、订单处理情况等在线监督管理,要充分利用订单服务平台设置的超时订单自动警示提醒、在线投诉收集等功能,实时监控订单状态、跟踪馆藏机构服务进度、调阅用户反馈,及时对超时未审批、超时未办结的情况进行提醒和督办,切实提升馆藏机构的服务意识与水平。自然资源部对全国地质资料网络订单服务全流程统一监管。
  三、工作部署
  (一)全国地质资料馆于7月底前完成订单服务平台的调试工作,9月底前制定网络订单服务技术要求,明确订单处理流程、申请要件、各环节处理时限、用户信息反馈、信息公开等内容。
  (二)全国地质资料馆于10月底前完成试运行工作,将部分省级馆藏机构独立开发的网络订单系统接入订单服务平台,实现信息共享,并持续做好相关培训和技术支持工作。
  (三)各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组织省级馆藏机构在10月底前,依托订单服务平台发布地质资料目录并接收用户订单,提供本馆藏机构的网络订单服务。
  四、相关要求
  各单位要加强领导,落实责任部门和人员,保障工作经费,督促馆藏机构及时维护更新服务目录,确保网络订单服务高效开展。
  部将定期组织评估各级馆藏机构网络订单服务情况与目录数据更新情况,对服务不及时、用户反映问题突出的馆藏机构进行通报。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
2023年6月27日  

    【字号:      】  【打印】 【仅内容打印】 【关闭】  【下载】     分享到       

    网站地图 - 关于本站 - 使用帮助 - 联系我们 - 网站调查 主办: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承办:自然资源部信息中心版权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 政府网站标识码:bm16000001京ICP备18044900号-1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799号


    建议使用IE9.0以上浏览器或兼容浏览器,分辨率1280*7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