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审查结果公示
根据《土地复垦条例》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等有关规定,我部委托中国自然资源经济研究院组织专家对栾川县金鼎矿业有限公司松树台钼矿等5个企业编制的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进行了评审。现将拟同意通过的5个方案和专家意见进行公示,公示期为自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
任何单位、个人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与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司联系并提供有关材料。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
电子邮箱:jyang@mail.mnr.gov.cn
自然资源部
2024年8月23日
5个拟通过审查的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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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方案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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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栾川县金鼎矿业有限公司松树台钼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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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新疆塔里木盆地吉拉克气田油气开采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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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新疆油田分公司新疆准噶尔盆地玛北油田玛19井区石油开采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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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乌拉特中旗亨宇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自治区乌拉特中旗大红山矿区晶质石墨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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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大冶市付家山矿业有限公司港背山矿区钨钼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