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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2024年度国家级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监测统计情况的通报

索引号

000019174/2025-00013

自然资源开发利用 

发文字号

自然资办函〔2025〕579号

发布机构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

生成日期

2025年03月11日

通报

实施日期

废止日期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2024年度国家级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监测统计情况的通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自然资源局,部有关直属单位,部机关有关司局:
  为及时掌握国家级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状况,促进提高节约集约用地水平,根据部有关工作安排,全国31个省(区、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完成了2024年度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监测统计工作。本次监测统计时点为2023年12月31日,共涉及599个国家级开发区,审批范围面积54.17万公顷,平均每个开发区面积904.33公顷。
  根据监测统计结果,在土地开发程度方面,参评国家级开发区审批范围扣除河流、湖泊、山体等不可建设土地后,共有可开发建设土地52.28万公顷,其中达到“三通一平”以上供应条件的土地48.02万公顷,土地开发率91.87%;已供应国有建设用地44.70万公顷,土地供应率93.07%;已建成城镇建设用地41.49万公顷,土地建成率92.83%,工业用地率47.59%。在土地利用强度方面,开发区综合容积率1.06,建筑密度33.87%,工业用地综合容积率0.99,工业用地建筑系数54.58%。在土地利用效益方面,工业用地固定资产投入强度11844.36万元/公顷,工业用地地均税收达到832.61万元/公顷,综合地均税收635.70万元/公顷。
  2024年度国家级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基本情况和各开发区集约度排序情况见附件。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
2025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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