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1744号(经济发展类162号)提案答复的函
张文彤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完善“多规合一”规划体系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国涉及空间的规划类型众多,各类空间规划为我国特定历史条件下的开发建设和资源保护发挥了积极作用。近年来,按照统一部署,部分地方开展了“多规合一”的试点,取得了一些进展和成效。但正如您所提到的,由于存在缺乏协作机制、规划各成体系等问题,空间规划试点确实面临着改革试点成果制度化不足、相关法律法规瓶颈制约、地方规划职能重叠、边界不清等问题,亟待改革完善。您提出的提案建议,对于我们下一步推进“多规合一”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具有很强的指导借鉴意义。
按照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由自然资源部负责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您提出的机构职能整合等有关建议,中央已完成顶层改革设计,将随着机构改革进程逐步落实到位。 我部正在按照中央提出的有关要求,在已有各地“多规合一”试点的探索实践基础上,研究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
您提出的推动空间规划法制化、厘清空间规划逻辑关系、创新空间规划编制和管理机制等建议,与我部正在进行的空间规划体系建设思路总体一致。我们将充分吸收采纳您的建议,把握“逻辑、法理、技术支撑”三个关键环节,构建全国统一、相互衔接、分级管理、责权清晰、运行高效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同时,强化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的法制机制体制建设。一是,加快推进空间规划立法。将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内容和要求纳入空间规划法律,明确国土空间规划的法律地位和其对国土空间开发、利用、保护、治理等的基础性、约束性作用。二是,坚持开门做规划。完善专家咨询论证制度,加强空间规划全过程公众参与,涉及公众安全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规划草案,充分听取各方意见。改进参与方式,拓宽参与渠道,提高规划民主决策和科学决策水平。三是,建立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在已有各类数据和平台的基础上,整合提升形成“多规合一”的全国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并以此为依据改进规划编制审批和实施监督手段,对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状况进行监测预警。
联系电话:(010)66558574
自然资源部
2018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