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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3280号(资源环境类182号)提案答复的函

索引号

000019174/2019-00614

建议提案办理回复 

发文字号

自然资协提复字〔2019〕第8号

发布机构

自然资源部

生成日期

2019年07月01日

实施日期

废止日期

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3280号(资源环境类182号)提案答复的函

九三界:
  你们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大三峡库区地灾防治力度,助力长江经济带生态建设的提案》收悉,经商水利部、财政部,现答复如下:
  一、加强三峡库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十分重要
  三峡库区地形地貌与岸坡地质结构复杂,库区地质灾害涉及范围广、影响大、突发性强,在水库蓄水、人类活动与地质环境达到新的平衡之前,应当切实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加强三峡库区地质灾害防治作为三峡后续工作规划重要组成部分,是关系库区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障三峡工程安全运行的重要举措,是推动库区经济社会和长江经济带发展的有力保障。
  二、中央高度重视三峡库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三峡库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2011年,国务院批复实施《三峡后续工作规划(2011-2020年)》,推动包括三峡库区地质灾害防治在内的各项工作有序开展。截至目前,国家已下达三峡后续工作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35亿元,用于三峡库区地质灾害工程治理、监测预警、应急抢险以及科学研究等工作,先后实施了369处崩塌、滑坡和塌岸工程治理与防护,建立和完善了覆盖27个区县4797处群测群防监测和208处专业监测的地质灾害监测预警网络,开展了地质灾害成因机理与监控技术等科学研究工作。同时,根据国务院关于简政放权、简化事前审批的要求,2014年,原国土资源部还印发了《关于优化完善三峡后续工作规划地质灾害防治有关项目管理程序的函》,对地质灾害防治有关项目管理程序进行了优化完善,明确将资金切块到两省市,由省市统筹安排,报中央有关部门备案。这些工作的有序开展,对消除三峡库区地质灾害隐患,保护库区移民城集镇和长江航运安全,实现库区地质灾害防治连续16年保持“零死亡”,有效保护人民生命安全和保障三峡工程安全运行,起到了积极作用。
  三、我部将会同有关部门继续加大三峡库区地质灾害防治力度,助力长江经济带建设
  三峡库区是我国地质灾害防治的重点地区。按照去年中央财经委第三次会议精神,我部和有关部门正在推动包括“实施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和避险移民搬迁工程”等在内的自然灾害防治能力建设若干重点工程,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三年行动实施纲要(2019~2021年)》。下一步,我们将会同水利部、财政部继续协调有关部门加大对三峡库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支持力度:一是积极协调相关部门,支持将三峡库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内容纳入《地质灾害防治三年行动实施纲要(2019~2021年)》。二是进一步推进三峡库区地质灾害监测网络建设、信息共享及其社会化利用,提高三峡库区全民防灾减灾水平与能力。三是协调有关部门和省(市)探索三峡库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长效机制,促进三峡库区地质灾害常态化管理。四是加大对三峡库区地质灾害防治技术支持力度,积极协调和调配全国地质灾害防治专家帮助三峡库区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感谢你们对自然资源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自然资源部
  2019年7月1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
  自然资源部地质勘查管理司(010)665582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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