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2280号(资源环境类129号)提案答复的函
王训练、刘俊来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大力推进矿产资源绿色勘查开发利用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能源和矿产资源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据预测,我国能源和矿产资源的需求在未来一段时期内将保持高位。立足国内加强矿产资源勘查,提高国内矿产资源保障水平,是保障国家能源资源安全的重要战略选择。根据国务院办公厅批转的找矿突破战略行动实施纲要,2011年以来,自然资源部(原国土资源部)等四部门组织实施了找矿突破战略行动,重要矿种找矿取得了一批重大成果。新发现矿产地2008处,铀、钼、钨、金、铅锌、锰、石墨、锂等矿种发现一批世界级超大型矿床,初步划分出48个大型能源资源基地,东西并重的矿产勘查格局已经呈现。目前,大部分矿种找矿目标已经完成或接近完成。
近年来,受国际矿业形势以及地质找矿外部环境等影响,矿产勘查投入持续下滑,找矿工作面临新的困难和挑战。自然资源部将会同财政部等部门,系统梳理找矿突破战略行动进展和成果,分析研究解决面临的困难和问题,研究完善地质找矿法律制度和体制机制,协调平衡资源保障和生态保护的关系,谋划新时代地质找矿工作,为国家经济社会持续发展、实现两个百年奋斗目标提供资源保障。
二、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发展绿色矿业,是矿业可持续发展的根本。2017年,原国土资源部、财政部等六部委联合印发《关于加快建设绿色矿山的实施意见》(国土资规〔2017〕4号),提出全面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力争到2020年形成符合生态文明建设要求的矿业发展新模式。
为加快绿色矿山建设进程,自然资源部指导各省(区、市)细化落实政策措施,目前已有29个省(区、市)制定了绿色矿山建设方案或规划,明确了建设目标任务;2018年公告发布《非金属矿行业绿色矿山建设规范》等9项行业标准,构建绿色矿山标准体系;部署开展2019年度绿色矿山遴选工作,建设全国绿色矿山名录。下一步,将继续完善绿色矿山建设评价指标体系,严格绿色矿山名录管理,加强宣传与培训,扩大绿色矿山影响,提高各方积极性,加快绿色矿山建设步伐。
三、绿色勘查是绿色矿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土资规〔2017〕4号文明确了绿色勘查的要求,提出到2020年建设100个左右绿色勘查示范项目。2018年,中国矿业联合会发布了绿色勘查团体标准《绿色勘查指南》(T/CMAS 0001-2018)。自然资源部正在组织开展绿色勘查行业标准制定工作,预计将于2020年完成并发布;同时,根据绿色勘查理念和要求,正在组织修订固体矿产勘查规范。
2019年5月,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绿色勘查项目示范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19〕815号),部署绿色勘查项目示范工作,要求各省(区、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中国地质调查局和行业地勘部门通过实施绿色勘查项目示范工作,探索总结绿色勘查新模式,健全完善绿色勘查管理制度,研究推广绿色勘查的新理论、新技术、新方法、新工艺,为修改完善矿产勘查技术规范、建立绿色勘查标准和预算标准积累实践经验,提供技术参考依据和具体指标验证。
感谢你们对自然资源管理工作的关心支持!
自然资源部
2019年6月20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
自然资源部地质勘查管理司(010)665581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