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0776号(经济发展类052号)提案答复的函
杨维刚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构建统一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非常感谢您对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的关心,您对“多规合一”、新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建立过程中的矛盾和问题分析十分中肯,提出的关于强化规划编制和用途管制、构建统一的国土空间规划信息平台、建立专项规划合规性审查制度、推动城市设计纳入控制性详细规划、以“一张图”为依据加强执法督察等建议,对于我们正在开展的国土空间规划相关工作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一、已开展的工作
按照《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是自然资源部最主要职能之一,是“两统一”的基础性工作。自去年组建自然资源部以来,我部牵头起草了《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2019年5月9日,党中央、国务院正式印发《若干意见》(中发〔2019〕18号),明确将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城乡规划等空间规划融合为统一的国土空间规划,实现“多规合一”,强化国土空间规划对各专项规划的指导约束作用。文件明确了“五级三类”国土空间规划体系总体框架,要求逐步建立“多规合一”的规划编制审批体系、实施监督体系、法规政策体系和技术标准体系“四大体系”,提出了体现战略性、提高科学性、加强协调性、注重操作性、强化权威性等“五大编制要求”,明确了各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重点,提出要在2020年底前基本完成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
5月28日,为贯彻落实《若干意见》,自然资源部印发《关于全面开展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19〕87号),要求按照自上而下、上下联动、压茬推进的原则,抓紧启动编制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规划期至2035年,展望至2050年),同时还明确了过渡期的工作要求、报国务院审批的市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审查要点。5月29日,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村庄规划促进乡村振兴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19〕35号),指导地方有序开展村庄规划工作。
二、当前工作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关于完善国土空间规划体制机制。有序推进国土空间规划法、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法的立法工作,修改完善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加强国土空间规划的行业建设和管理;优化完善主体功能区战略格局、分区设置,会同相关部门共同完善配套政策制度,将主体功能区战略和制度作为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的具体组成部分,引领国土空间战略布局并推动落地;统筹划定落实三条控制线,解决三条控制线多头管理、交叉冲突等问题,在科学评估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情况基础上提出调整原则,结合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划定落地,并研究制定管控办法;研究起草《国土空间规划监督实施办法》,明确规划实施监督的内容、责任主体、方式、罚则,建立监测、评估和预警机制,为开展国土空间规划动态监测评估预警和实施监管提供制度保障;探索空间规划执法督察的有效方法、手段,完善执法体制机制,提高履职能力,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全程、全要素、全天候动态管理模式,明确违反空间规划、违反法规行为的罚则、标准,切实提高空间规划的法律地位。
二是关于制定相关技术规范文件,推进各个层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自去年下半年以来,配合《若干意见》,我部同步开展了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技术指南、城镇开发边界划定指南、市县国土空间规划分区和用途分类指南、省级和市县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指南、“一张图”建设指南、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现状评估指南等涉及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平台建设和实施监管的相关技术标准研究制定工作,拟于今年下半年陆续出台。在推进规划编制方面,我部牵头开展全国国土空间规划纲要、长江经济带国土空间规划的编制工作;指导市县开展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在2020年前基本完成报国务院审批城市的规划编制工作;指导各地结合实际情况编制乡镇国土空间规划,逐步编制详细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指导地方因地制宜、应编尽编“多规合一”的实用性村庄规划,助力乡村振兴战略。
三是关于构建统一的国土空间规划信息平台。为落实《若干意见》,7月18日,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建设和现状评估工作的通知》,提出加快建设完善国家、省、市、县各级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以下简称“平台”),以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成果为基础,整合规划编制所需的空间关联现状数据和信息,形成坐标一致、边界吻合、上下贯通的一张底图,用于支撑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以一张底图为基础,整合叠加各级各类国土空间规划成果,形成覆盖全国、动态更新、权威统一的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为统一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实施建设项目规划许可、强化规划实施监督提供依据和支撑,有效避免各类规划内容重叠冲突,并为实现主体功能区战略和各类管控要素的精准落地,实现“发展目标、用地指标、空间坐标”的统一提供重要基础。基于平台,将同步搭建从国家到市县级的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系统”),开展国土空间规划动态监测评估预警和实施监管;实现各级平台和系统的纵向联通,推进与其他相关部门信息平台的横向联通和数据共享;加快相关技术标准的研究和制定,对系统数据库建设、数据汇交和运行维护提出统一规范要求。
四是关于强化空间管制。一方面,认真开展自然生态空间用途管制、长江经济带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纠错机制两项试点,为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积累实践经验。通过总结自然生态空间用途管制试点工作,形成自然生态空间用途管制试点总报告、制度集和案例集;修改《自然生态空间用途管制办法》,形成强度控制、分级准入、分类管控、退出转变等管制措施,将用途管制扩大到所有自然生态空间。通过在8省(市)18个地区开展长江经济带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纠错机制试点工作,在岸线及外围划定管制范围,设定空间准入条件,建立纠错退出机制,引导岸线及周边管控。另一方面,推进以“多规合一”为基础的用地规划“多审合一”改革。按照“一类事项一个部门统筹、一个阶段同类事项整合”的原则,合并审批、优化流程、简化材料,重点整合建设项目规划选址和用地预审,统筹建设用地供应管理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优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加强乡村建设规划许可,推进多测合一、多验合一,简化报件审批材料。
五是关于相关专项规划“一张图”核对。按照《若干意见》要求,切实强化国土空间规划对各专项规划的指导约束作用。在全国国土空间规划纲要中统筹和综合平衡各相关专项规划领域的空间需求,进一步完善部门会商机制,建立协作机制,共同做好相关专项规划编制工作。加强专项规划审核工作,相关专项规划要遵循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强化相关专项规划有关技术标准与国土空间规划的衔接。指导地方结合实际研究相应的专项规划审核规则,探索本级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核对标准。
自然资源部
2019年8月9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
自然资源部空间规划局(010)665575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