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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2198号(资源环境类241号)提案答复的函

索引号

000019174/2021-00002

自然资源所有者权益;建议提案办理回复 

发文字号

自然资协提复字〔2021〕第31号

发布机构

自然资源部

生成日期

2021年07月30日

实施日期

废止日期

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2198号(资源环境类241号)提案答复的函

严彬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做好国有自然资源资产报告编制工作的提案》收悉。您提出的建议具有重要现实意义和参考价值。非常感谢您对国有自然资产管理情况专项报告(以下简称“自然资源专项报告”)编制工作的关心和帮助,经认真研究,现就有关建议答复如下:

  一、有关背景

  2017年12月,党中央印发《中共中央关于建立国务院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国务院每年采取综合报告和企业国有资产、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等4个专项报告相结合的方式,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自然资源专项报告重点反映自然资源总量,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等相关重大制度建设,自然资源保护和利用等情况。2020年12月,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的决定》(以下简称《监督的决定》),要求专项报告要根据各类国有资产性质和管理目标,结合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重点内容突出报告重点,分别反映企业国有资产(不含金融企业)、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等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管理成效、相关问题和改进工作安排。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做好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工作,国务院建立了由财政部牵头,自然资源部、国资委等部委组成的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工作部际协调机制。目前,全国人大常委会已分别听取和审议了金融企业、行政事业性、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专项报告,今年将听取和审议自然资源专项报告

  二、开展的有关工作

  我部自组建以来,紧密围绕“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统一行使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职责”职责,强化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基础,扎实做好国有自然资源资产报告编制,全面落实审议意见,积极指导地方开展相关工作,推动建立报告制度,主动接受全国人大常委会监督,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效能稳步提升。

  一是高质量完成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在调查工作中,坚决落实“毫不动摇、寸步不让、虚报严惩”的要求,坚持全程质量管控,强化自然资源督察和第三方评估在质量控制中的作用,查实查清全国13个一级类、56个二级类近3亿个图斑的基本情况,全面掌握我国陆地国土利用现状等自然资源家底,解决了地类交叉重叠问题,为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提供坚实数据保障。

  二是推进自然资源统一调查监测和确权登记体系构建。建立健全自然资源统一调查监测体系和“1+8”统计制度,加强自然资源调查监测标准体系建设,改革矿产资源储量分类标准,统筹推进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工作。建立和完善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制度完成10个国家公园体制试点区域、长江(宜宾以下)、太湖等自然资源确权登记主体工作,推动海河流域漳卫南运河段、淮河干流中游段、珠江流域西江干流中下游段,以及部分国家重点林区确权登记,选择部分海域和无居民海岛开展确权登记试点。推动明晰各类自然资源资产所有权主体,划清不同权属之间、不同自然资源之间的边界。

  三是加快构建所有者权益管理体系。明确“主张所有、行使权利、履行义务、承担责任、落实权益”的所有者职责内涵,推进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权委托代理机制改革。发布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土地资源资产核算标准,扎实推进政府公示价格体系建设试点,部署加快推进全国城乡公示价格体系建设,开展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试点。配合制定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制度(试行),试编全国和省级实物量报表。加快建立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制度,扩大国有土地有偿使用范围,推进矿业权竞争性出让,完善海域、无居民海岛有偿使用制度,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的作用,切实维护国家所有者权益。

  四是初步建立国有自然资源资产报告制度。落实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要求,聚焦党中央关心、人大关注、社会关切,明确国有自然资源资产报告编制思路和内容范围,扎实完成近三年报告编制,认真落实审议意见,配合开展法律规定起草、专项调研,积极指导地方报告工作,初步建立编制主体明确、报告范围清晰、报告内容规范的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统一报告制度,加快形成横向协作、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推动健全各级政府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自然资源资产情况并接受监督的制度。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部将不断夯实国有自然资源资产报告编制基础,加快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制度体系建设,规范报告编制,建立健全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专项报告制度。

  一是加强自然资源调查评价监测和确权登记。加快建立自然资源统一调查监测评价体系,系统开展全国自然资源统一调查评价监测,查清我国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水、湿地、海域海岛等自然资源真实现状。积极推动重点区域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二是构建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制度体系。探索建立统一行使、分类实施、分级代理、权责对等的所有权委托代理机制。开展全国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摸清资产经济价值底数。建立资产核算方法和标准体系。三是健全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专项报告制度。结合今年自然资源专项报告审议等情况,进一步明确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专项报告结构、范围、内容、职责、程序,以及报表框架和指标、管理评价指标体系等,研究起草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专项报告编制办法,推动报告工作规范化和制度化。

  再次感谢您对自然资源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自然资源部     

                                    2021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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