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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政协第十四届全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02635号(工交邮电类364号)提案答复的函

索引号

000019174/2023-00012

矿业权管理 

发文字号

自然资协提复字〔2023〕064号

发布机构

自然资源部

生成日期

2023年08月09日

实施日期

废止日期

关于政协第十四届全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02635号(工交邮电类364号)提案答复的函

戴厚良、马永生、汪东进、张来斌、李根生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完善和优化油气矿业权管理政策保障国家能源安全的提案》收悉,非常感谢你们对矿产资源管理工作的关心,所提建议具有重要现实意义和参考价值。经与财政部、国家能源局共同研究,提出如下意见。
  一、关于探矿权退减制度
  探矿权面积退减事项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改革部署的一项重要举措。2017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对油气体制改革、矿业权出让制度改革作出部署,明确要求有序开放油气勘查开采市场、实行更加严格的区块退出机制和勘查区块竞争出让制度。根据党中央、国务院改革部署,2019年12月我部研究制定了《关于推进矿产资源管理改革若干事项的意见(试行)》(自然资规〔2019〕7号,以下简称“7号文”),全面推行矿业权公开竞争出让;放开油气勘查开采市场准入,探矿权延续时退减25%的面积,督促企业加快勘查,防止“圈而不探”。
  近年来,我部从退减面积中重新设置探矿权面向社会公开竞争出让油气区块,部分区块实现了找矿突破,其中新疆温宿区块石油产能已达50万吨。区块退出和竞争出让双向发力,起到了“鲶鱼效应”,激发了市场活力,倒逼加大勘查力度。油气勘查投入显著增加,勘查投入强度明显上升,过去一半以上的油气勘查区块面积长期不能完成1998年制定的法定最低勘查投入标准、大量区块“撂荒”的情况已得到明显改善。新增油气储量总体呈上升趋势。
  7月26日,我部印发《自然资源部关于深化矿产资源管理改革若干事项的意见》(自然资规〔2023〕6号),进一步优化探矿权退减制度,一是退减基数由首设证载面积调整为延续时的勘查许可证实际载明面积。二是退减比例由25%调减为20%。三是将探明储量区域从退减基数中调出。油气探矿权可以扣减同一盆地的该探矿权人其他区块同等面积,但新出让的油气探矿权5年内不得用于抵扣该探矿权人其他区块应扣减面积。油气矿业权人可自主选择不退减能源基地等的探矿权面积。
  二、关于探矿权、采矿权内开展立体勘探
  为鼓励“就矿找矿”,《自然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完善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登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3〕4号,以下简称《通知》)规定采矿权人在矿区范围深部、上部开展勘查工作,无须办理探矿权新立登记。为鼓励开展综合勘查开采,《通知》明确油气类矿产(含石油、烃类天然气、页岩气、煤层气、天然气水合物)综合勘查的,不需要办理勘查矿种变更(增列)登记,探矿权转采矿权时,确定开采矿种并向具有登记权限的机关提出采矿权新立登记申请。
  再次感谢你们对自然资源管理工作的重视和支持!
 
自然资源部
2023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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