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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资源部关于行政复议申请受理事项的公告

索引号

000019174/2023-00010

其他 

发文字号

2023年第48号

发布机构

自然资源部

生成日期

2023年09月28日

公告

实施日期

废止日期

自然资源部关于行政复议申请受理事项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行政复议体制改革要求和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自然资源部不再受理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申请。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行政行为不服的,请向本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在此期间,自然资源部将集中审理已经受理的行政复议案件,并力争在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施行前,依法办结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案件。
  特此公告。
 
自然资源部
2023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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