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资源部关于新建温州至福州高速铁路项目海域使用论证报告的公示
近日,我部受理了新建温州至福州高速铁路项目用海预审申请。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海域使用论证材料编制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1号)的相关要求,现将该项目的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4月23日—5月8日(10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反馈至hyhds_public@mail.mnr.gov.cn。项目具体信息如下:
1.海域使用申请人: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杭州铁路枢纽工程建设指挥部、东南沿海铁路福建有限责任公司。
2.海域使用论证报告编制单位:禹治环境科技(浙江)有限公司、福建海洋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3.海域使用论证报告全文(公示的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方面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