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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地图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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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自然资源部

生成日期

2025年10月15日

其他

实施日期

废止(失效)日期

关于地图审核

    网名:林 先生/女士
    身份证号:110 **************
    邮箱:469* @*****
    电话:138 ******
    通讯地址:北京朝 ************


       咨询:您好,我是人民美术出版社的编辑。我即将出版的图书涉及到世界地图的内容,我之前培训课老师说地图需要送国土资源部地理信息司审核,但我不知道具体流程,希望您详细告知。据说是可以在线审核,请您发我网址,以及流程信息。不胜感激!

       回复:您好!感谢您对地图管理工作的关心与支持!依据《地图管理条例》第十五条“向社会公开的地图,应当报送有审核权的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审核” 。1、根据地图内容主要表现地的不同,《地图管理条例》第十七、十八条对国家、省、设区的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的审核权做了具体规定。2、依据《自然资源部关于继续开展地图审核委托工作的公告》,将北京、吉林、黑龙江、浙江、山东、广东、海南、四川、陕西等省级行政区域内申请人送审的部分地图委托北京、吉林、浙江、山东、广东等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以及陕西、黑龙江、四川、海南等测绘地理信息局按属地化原则实施地图审核。鉴于您在北京,您的地图审核申请应提交至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可在“首都之窗”门户网站上查询具体信息。(地理信息管理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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