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6516号建议的答复
吕妙霞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尽快出台〈生态保护红线管理办法〉的建议》收悉,您的建议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我部将在相关工作中认真吸收采纳。一是起草《关于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划定落实三条控制线的指导意见》,明确生态保护红线管控原则以及允许开展的人为活动清单。二是将生态保护红线作为国土空间规划的基础要素,通过规划的刚性管控,实现对生态保护红线的严格管理。三是会同生态环境部,开展生态保护红线评估工作,解决生态保护红线划定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完善管控规则的意见建议,指导各地完成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及调整工作。
感谢您对自然资源管理工作的关注支持!
自然资源部
2019年7月11日



